我在五月初要去加拿大,第一站點是溫哥華之後轉艾德蒙頓
請問我在溫哥華海關我要申報,兩個戒指一個項鍊(要給女朋友的禮物)
爬文有看到說,可以當成自己的東西...但是一個大男生戴鑽戒和鑽石項鍊..
海關不會相信吧!?
戒指和項鍊台幣約4萬,換算成加幣約1500左右..
我看網路上的申報單只有勾選是否有超過免稅額 YES or NO
1.沒有看到表格可以填寫說要申報什麼? 還是只要打勾YES(海關另外詢問?
2.在海關價值是怎樣估計的? 我寫價值多少 海關就依我寫的課稅? 還是另外估價?
3.申報完成繳完稅,這時間會超過一小時嗎? 因為我還要轉國內線 只有1小時50分
問題有點多,麻煩有經驗的大大幫幫小弟我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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