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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海外,台灣的遺產怎麼繼承?跨國遺產稅與法律程序

接到家裡的電話,說爸媽走了。傷心之餘,有一堆事情要處理,其中最複雜的就是遺產。你人在美國(或日本、澳洲、任何地方),要怎麼處理台灣的房子、存款、股票?請假飛回去處理要花多少時間?可不可以不回去就搞定?

這些問題在最脆弱的時候被丟出來,真的讓人招架不住。這篇盡量把流程講清楚,讓你在需要的時候不用從零開始。

台灣遺產稅的基本規定

不管繼承人住在哪裡,只要被繼承人(過世的人)是台灣的「經常居住者」,或是遺產位在台灣境內,就要依台灣遺產稅法課稅。

2026 年遺產稅免稅額與稅率:

項目 金額
免稅額 1,333 萬元
配偶扣除額 553 萬元
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 每人 56 萬元
喪葬費扣除額 138 萬元
課稅遺產淨額 稅率 累進差額
5,621 萬以下 10% 0
5,621~1 億 1,242 萬 15% 281 萬
1 億 1,242 萬以上 20% 843 萬

計算範例: 被繼承人遺留財產 3,000 萬(含房產 2,000 萬 + 存款 1,000 萬),配偶和兩個子女為繼承人。

遺產總額:3,000 萬
- 免稅額:1,333 萬
- 配偶扣除額:553 萬
- 子女扣除額:56 × 2 = 112 萬
- 喪葬費:138 萬
= 課稅遺產淨額:864 萬
遺產稅 = 864 萬 × 10% = 86.4 萬

繼承的完整流程

步驟 期限 說明
1. 死亡通報 即時 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
2. 查調遺產 隨時 國稅局「遺產稅財產參考清單」查詢
3. 遺產稅申報 死亡日起 6 個月內 向被繼承人戶籍地國稅局申報(可延期 3 個月)
4. 繳納遺產稅 收到核定通知 2 個月內 可分 18 期繳納(每期 2 個月)
5. 遺產分割協議 無法定期限 全體繼承人同意並簽署分割協議書
6. 不動產過戶 遺產稅繳清後 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
7. 金融資產領取 遺產稅繳清後 憑完稅證明到各銀行、券商辦理

最讓海外繼承人頭痛的是第 5 步——遺產分割協議。如果兄弟姐妹之間有爭議,這一步可能拖好幾年。在海外的你還要處理時差問題、請假飛回去開會、簽各種文件。建議在父母還在世的時候就先溝通好大方向,甚至請長輩立遺囑。

人在海外怎麼處理?不用回台灣的方法

好消息是,很多手續可以透過「授權委託」的方式在海外完成,不一定要親自飛回去。

授權委託書的辦理方式:

方式 說明 費用
駐外館處認證 到最近的台灣駐外辦事處(如 TECO)做文件認證 約 $15~$30 美元/份
公證人認證 在當地找公證人(Notary Public)認證後,再送駐外館處驗證 公證費 + 驗證費
海牙認證(Apostille) 部分國家適用海牙公約,流程較簡化 依各國規定

委託書需要包含的授權範圍:

建議授權範圍寫得越完整越好,避免後來發現少了某項授權又要重新辦理。

不動產繼承的特殊問題

台灣的不動產繼承有幾個海外繼承人常遇到的狀況:

問題 說明
土地法限制 部分國家的國民在台灣取得不動產有限制(互惠原則)
共同持有 繼承後如果多人共同持有,日後出售需全體同意
房地合一稅 繼承取得的不動產,若日後出售,持有期間從被繼承人取得時起算
出租管理 人在海外,繼承的房子要出租需委託管理

重要: 如果你已經放棄中華民國國籍(例如歸化日本籍),繼承台灣不動產的權利要看你新國籍國家與台灣之間是否有「互惠」關係。日本與台灣有互惠,所以日本籍的前台灣人可以繼承台灣不動產。美國也有互惠。但不是所有國家都有。

金融資產的繼承

資產類型 處理方式
銀行存款 憑遺產稅完(免)稅證明 + 繼承人文件到各銀行辦理
股票/基金 憑完稅證明到券商/基金公司辦理過戶或賣出
保險理賠 受益人直接向保險公司申請,不計入遺產(如有指定受益人)
勞保/勞退 符合條件的遺屬可請領勞保死亡給付及勞退金

保險金的特殊地位: 如果被繼承人的人壽保險有指定受益人,保險金不計入遺產總額,不用繳遺產稅。這是常見的節稅規劃之一。但如果受益人寫的是「法定繼承人」,國稅局可能視為遺產課稅。

拋棄繼承

如果被繼承人留下的債務大於資產,你可以選擇拋棄繼承:

項目 說明
申請期限 知悉繼承起 3 個月內
辦理方式 向被繼承人住所地的法院提出
海外辦理 可透過委託代理人向法院提出
效果 自始不為繼承人,遺產和債務都不繼承

注意: 台灣已於 2009 年改為「限定繼承」(概括繼承限定責任),也就是繼承人只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來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所以即使不拋棄繼承,你也不會背上超過遺產價值的債務。但如果確定遺產淨值為負,拋棄繼承可以省去處理債務的麻煩。

常見問題

遺產稅可以用遺產中的存款來繳嗎?

可以。繼承人可以向國稅局申請以被繼承人的銀行存款繳納遺產稅,不需要先自掏腰包。流程是:先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收到核定通知後,憑核定通知向銀行申請「以遺產存款繳納遺產稅」。銀行會直接從被繼承人的帳戶扣款繳稅。這對繼承人尤其是在海外的繼承人來說非常方便,不需要先匯錢回台灣。但如果遺產稅金額大於存款,差額還是要自己補。

兄弟姐妹對遺產分配有爭議怎麼辦?

如果全體繼承人無法達成共識,有幾個選項:第一是申請調解——向地方法院聲請調解,由調解委員協助溝通,費用低且程序較快。第二是訴訟——向法院提起分割遺產訴訟,由法院判決如何分配。第三是暫時維持共有——先完成遺產稅申報和繼承登記,不動產登記為共同持有,日後再處理分割。人在海外可以委託律師全程代理,但訴訟可能拖上一兩年,律師費從數萬到數十萬不等,取決於案件複雜度。

被繼承人在海外也有財產怎麼辦?

如果被繼承人同時在台灣和海外都有財產,就牽涉到「跨國繼承」的問題。台灣的遺產稅是「屬人主義」,只要被繼承人是台灣的經常居住者,全球財產都要計入遺產課稅。但在海外的財產如果已經在當地繳過遺產稅或繼承稅,可以在台灣的遺產稅中扣抵。處理跨國遺產通常需要聘請熟悉兩國法律的律師,費用較高,但可以避免重複課稅和法律程序上的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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