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小額訴訟?
小額訴訟是台灣民事訴訟中最簡便、最快速的程序,專門處理標的金額在新台幣 10 萬元以下的案件。
小額訴訟的特色
- 程序簡單,不一定需要請律師
- 通常 1~2 次開庭就能結案
- 裁判費較低,門檻小
- 法官會積極協助雙方和解
什麼案件可以用小額訴訟?
只要是「請求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且金額在 10 萬元以下的案件都可以。常見的例子:
| 案件類型 | 舉例 |
|---|---|
| 欠錢不還 | 朋友借了 5 萬塊不還 |
| 押金不退 | 房東不退 2 萬元押金 |
| 薪資爭議 | 公司積欠 3 萬元薪水 |
| 消費糾紛 | 業者不退 8 萬元預付款 |
| 車禍賠償 | 對方不賠 6 萬元修車費 |
| 貨款爭議 | 買家不付 9 萬元貨款 |
注意:如果你的請求不是金錢(例如要求對方搬走、交還物品),不能走小額訴訟。
小額、簡易、通常訴訟有什麼不同?
| 比較項目 | 小額訴訟 | 簡易訴訟 | 通常訴訟 |
|---|---|---|---|
| 標的金額 | 10 萬以下 | 50 萬以下 | 不限 |
| 裁判費 | 金額的 1%,最低 1,000 元 | 金額的 1%,最低 1,000 元 | 依標的金額按比例計算 |
| 開庭次數 | 通常 1~2 次 | 通常 2~4 次 | 可能數次到數十次 |
| 結案時間 | 約 1~3 個月 | 約 3~6 個月 | 半年到數年不等 |
| 需要律師嗎 | 通常不需要 | 建議有律師 | 強烈建議有律師 |
| 管轄法院 | 地方法院簡易庭 | 地方法院簡易庭 | 地方法院民事庭 |
| 上訴限制 | 僅能上訴一次,且限於法律問題 | 可上訴至高等法院 | 可上訴至最高法院 |
| 判決書 | 可省略理由 | 需附理由 | 需附完整理由 |
選擇建議
- 金額 10 萬以下 → 優先走小額訴訟,省時省錢
- 金額 10~50 萬 → 走簡易訴訟
- 金額超過 50 萬 → 走通常訴訟,建議請律師
小額訴訟的流程怎麼走?
Step 1:寫訴狀
到司法院網站下載「民事起訴狀」範本,或直接到法院的聯合服務中心索取空白表格。訴狀需要填寫:
- 原告資料(你的姓名、地址、電話)
- 被告資料(對方姓名、地址)
- 請求金額與事實理由
- 證據清單
司法院網站有小額訴訟的訴狀範例可以參考,照著填就好。
Step 2:繳裁判費
到管轄法院的收費櫃台繳費。繳費後會拿到收據,連同訴狀一起遞交。
Step 3:遞交訴狀
把訴狀和證據影本(至少準備一份給法院、一份給被告)遞交到法院的收狀處。
Step 4:等候開庭通知
法院收案後會寄開庭通知,通常在遞狀後 1~2 個月會安排開庭。
Step 5:開庭
- 帶身分證、開庭通知、所有證據原本到法院
- 法官會先試行調解或和解
- 如果調解不成,當庭進行言詞辯論
- 法官通常會在 1~2 次開庭後做出判決
Step 6:取得判決
判決書會寄到家裡。如果勝訴但對方不履行,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裁判費怎麼算?
小額訴訟的裁判費是標的金額的 1%,最低 1,000 元。
裁判費速算表
| 請求金額 | 裁判費 |
|---|---|
| 1 萬元 | 1,000 元(最低額) |
| 3 萬元 | 1,000 元(最低額) |
| 5 萬元 | 1,000 元(最低額) |
| 8 萬元 | 1,000 元(最低額) |
| 10 萬元 | 1,000 元 |
實務上小額訴訟的裁判費幾乎都是 1,000 元,因為 10 萬的 1% 也剛好是 1,000 元。
其他可能的費用
| 費用項目 | 金額 | 說明 |
|---|---|---|
| 裁判費 | 1,000 元 | 必要費用 |
| 證人日旅費 | 約 500~1,000 元/人 | 有傳喚證人才需要 |
| 存證信函 | 約 50~100 元 | 建議起訴前先寄 |
| 強制執行費 | 約執行金額的 0.8% | 勝訴後對方不付才需要 |
| 律師費 | 0 元(自己來) | 小額訴訟通常不需要律師 |
勝訴的話,裁判費可以要求由敗訴方負擔。
需要準備什麼證據?
證據是勝訴的關鍵。小額訴訟因為開庭次數少,證據要在開庭前就準備齊全。
各類型案件的證據清單
| 案件類型 | 建議準備的證據 |
|---|---|
| 欠錢不還 | 借據、匯款紀錄、LINE 對話紀錄(催討記錄)、證人 |
| 押金不退 | 租賃契約、押金收據或匯款紀錄、退租交屋照片、房東拒退的對話紀錄 |
| 薪資爭議 | 勞動契約、薪資單、打卡紀錄、公司欠薪的相關通知 |
| 消費糾紛 | 購買憑證、商品照片、與業者的溝通紀錄、消保官申訴紀錄 |
| 車禍賠償 | 交通事故初判表、維修估價單和收據、診斷書、現場照片 |
證據準備要點
- LINE 對話紀錄:整段截圖,要看得到日期和對方名稱
- 匯款紀錄:到銀行申請交易明細,上面有日期、金額、對方帳戶
- 所有證據準備正本 1 份(開庭帶去給法官看)和影本 2 份(1 份給法院、1 份給對方)
- 證據越完整越好,但不要放不相關的資料
不請律師的實用技巧
小額訴訟的設計就是讓一般人可以自己來,不一定需要花錢請律師。
訴狀怎麼寫?
- 用白話文寫就好,不需要法律用語
- 重點寫清楚:什麼時候、發生什麼事、對方欠你多少錢、你有什麼證據
- 到司法院網站下載範本照著填
- 法院聯合服務中心有志工律師可以免費幫你看訴狀
開庭怎麼準備?
- 提前到法院熟悉環境,找到開庭的法庭位置
- 法官問什麼就回答什麼,不要情緒化或偏離主題
- 把你的重點訴求和事實經過事先寫在紙上,避免緊張忘記
- 帶所有證據的原本,法官可能會當庭核對
免費法律資源
| 資源 | 說明 |
|---|---|
| 法律扶助基金會 | 符合收入條件可獲免費律師協助,專線 412-8518 |
| 各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 免費教你怎麼填訴狀和準備文件 |
| 各縣市區公所法律諮詢 | 每週固定時段有義務律師免費諮詢(需預約) |
| 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 | 可先嘗試調解,免費且調解成立等同判決 |
建議流程
起訴前先寄存證信函催討 → 對方不理再到區公所申請調解 → 調解不成再提起小額訴訟。很多案件在調解階段就能解決,不一定要打官司。
常見問題 FAQ
Q:小額訴訟可以請求精神賠償嗎?
可以,但精神慰撫金(慰撫金)加上其他請求的總金額不能超過 10 萬元,否則就不符合小額訴訟的標的金額限制。如果要求的總額超過 10 萬,會被改分到簡易訴訟程序。
Q:被告住在外縣市,要去哪裡的法院告?
原則上到被告住所地的地方法院簡易庭提告。但有些案件有特別管轄規定,例如車禍案件可以在事故發生地法院提告,租屋糾紛可以在房屋所在地法院提告。
Q:對小額訴訟判決不服可以上訴嗎?
可以,但限制比較嚴格。小額訴訟的上訴只能針對「法律適用錯誤」,不能就事實認定再爭執。上訴到地方法院的合議庭,判決後就確定,不能再往上訴。
Q:對方收到傳票不來開庭怎麼辦?
如果被告合法收到通知但不到庭,法院可以依你提出的證據進行「一造辯論判決」,也就是只聽你的說法就做判決,通常對原告有利。
Q:勝訴了但對方不付錢怎麼辦?
拿確定判決書到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法院可以查封對方的銀行帳戶、薪水、不動產或動產來抵償。強制執行要另外繳執行費(約執行金額的 0.8%)。
Q:可以用小額訴訟告公司嗎?
可以。不論對方是個人還是公司都可以提小額訴訟,只要符合金額限制就行。告公司的話,被告欄填寫公司名稱和法定代理人(通常是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