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安法令--一共三人被捕 - 馬來西亞

By Sarah
at 2008-09-13T00:27
at 2008-09-13T00:27
Table of Contents
第一個:
警方援引《內安法令》 拉惹柏特拉被扣留60天
【本刊陳慧思、莊迪澎撰述】警方今天援引《1960年內部安全法令》扣留擅揭政壇內幕的
《今日馬來西亞》(Malaysia-Today)網站主編拉惹柏特拉(Raja Petra Kamarudin),
他將被扣留60天。
除了援引《內安法令》這個未經審訊即可扣留任何人的惡法逮捕柏特拉(左圖),政府昨
日也向《星洲日報》、《太陽報》(The Sun)和人民公正黨黨報《公正之聲》,發出要
求解釋信(show-cause letter),限定這些報章在一周內解釋為何其出版准證不應該被
吊銷或應該獲得更新。
政府昨日開始啟動的打擊異議行動,令人想起21年前的“茅草行動”。 1987的10月27日
,當時首相馬哈迪政府展開“茅草行動”(Operasi Lalang)逮捕106名朝野政黨領袖、
工會領袖、華教運動分子、非政府組織人士等,同時吊銷了《星洲日報》、《星報》(
The Star)及周刊《星報周刊》(The Sunday Star)和《祖國報》(Watan)的出版准證
。
10名警員搜索住家
今天下午1時20分,《獨立新聞在線》接到拉惹柏特拉被扣留的消息後,即刻撥電到拉惹
柏特拉的手機,但拉惹柏特拉和其妻子瑪麗娜李( Marina Lee Abdullah)皆沒有接聽電
話,反倒是其女兒莎拉(Sarah)接聽。
她告訴記者,她的父親和母親皆沒法接聽電話,警員正在搜索他們的家,且準備以《內安
法令》逮捕其父親。問及警察是否有出示拘捕令,她說:“沒有拘捕令。”
瑪麗娜李在下午三時接聽《獨立新聞在線》電話時說,共有10名警員分乘三輛車,到他們
的家搜索及逮捕拉惹柏特拉,其中九人穿便服,只有一名警員身著制服。
光碟文件書籍一併帶走
她說,警察取走了一些光碟、文件和書籍;至於警察是否扣查柏特拉的電腦,瑪麗娜說:
“我們家已經沒有電腦了啦!”
瑪麗娜李(右圖左)說,10名警員帶走拉惹柏特拉,可是並沒有告知他們把拉惹柏特拉帶
到哪裡。趕到拉惹柏特拉和瑪麗娜李住家提供法律援助的人權律師哈里斯(Haris
Ibrahim)告訴《獨立新聞在線》,警方通常不會告知,他們會把《內安法令》扣留者帶
到何處。
記者提問,為何警察逮捕拉惹柏特拉?瑪麗娜表示,警察只告知事關他的文章煽動仇恨(
inciting hatreds),但沒有點名哪一篇文章煽動仇恨。
問道她目前情況如何,她說:“我還好,非常謝謝。”
部長證實遭扣留60天
此外,內政部長賽哈密過後證實,警方是基於拉惹柏特拉威脅安全、和平及公共秩序,而
援引《1960年內安法令》第73(1)條款扣留拉惹柏特拉,後者將被扣留60天。
英文《星報》(The Star)引述賽哈密說,警方將在60天的扣留期內評估,拉惹柏特拉應
否再延長扣留60天,然後再向他報備。
賽哈密(左圖)告訴官方新聞社《馬新社》,58歲的柏特拉是在下午約1時10分在其位於
雙溪毛糯(Sungai Buloh)的住家遭逮捕。他說,柏特拉遭扣留的原因是,已經查明柏特
拉可威脅國家安全和搗亂公共秩序。
部長表示,柏特拉是因他在《今日馬來西亞》刊登的各類言論遭代表,最新的是一篇被指
奚落回教和回教先知默罕默德的評論。
他說:“他的言論發表之後,我們已經致電和勸告他很多次,可是他依舊繼續寫,以至於
它們(這些言論)可(對安全和公共秩序)構成威脅。”
能源、水務與通訊部長沙茲曼阿布曼蘇(Shaziman Abu Mansor)昨日宣佈內閣指示通訊
與多媒體委員會解除遭阻截網站的封鎖時,就已預告了政府或援引《1948年煽動法令》及
《1960年內安法令》對付“散播影響國家安寧的訊息”的人士。 【點擊:所有遭阻截網
站解除封鎖《今日馬來西亞》不例外】
他昨日在記者會上說,雖然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不再封鎖《今日馬來西亞》網站,但若再
有影響國家安寧的訊息散播,政府將援引更嚴厲的法律處分,包括《1948年煽動法令》及
《1960年內安法令》。
第二個:
報導“華人寄居論”記者 陳雲清遭援引內安法扣留
【本刊莊迪澎撰述】繼政治部落客拉惹柏特拉之後,警方今晚8時30分左右援引《1960年
內部安全法令》第73(1)條款扣留了報導“華人寄居論”的《星洲日報》駐檳城高級記
者陳雲清。
據了解,這是武吉阿曼警察總部指示的扣留行動。陳雲清被扣留後,一度被扣留在威中警
局,但在晚上11時10分左右被帶走,目前還不確定是被帶到喬治市的檳州警察總部還是吉
隆坡的武吉阿曼警察總部。
據《獨立新聞在線》了解,陳雲清(右圖)今天休假,回返大山腳老家,結果在今晚8時
30分左右在老家被扣留;警方告訴她的家人,警方是援引《內安法令》扣留她。
《1960年內安法令》第73(1)條款授權警方可在沒有逮捕令的情況下逮捕或扣留破壞可能破壞馬來西亞的安全的人。
陳雲清畢業於馬來西亞理科大學傳播學院,從事新聞工作已有九年;在加入《星洲日報》
之前,曾任《光華日報》記者。她現任檳城中文報記者及攝影記者協會理事會。
據了解,《星洲日報》已經委託律師向警方了解情況。
巫統檳州升旗山區部主席阿末依斯邁於8月24日在檳州大山腳甘榜比樂演講時,發表“華
人只是‘寄居’在馬來西亞,因此不可能做到各族平等”;他也對群眾說:“華人是否能
夠公平分配財富給我們呢?如果今天你居住在華人家庭,你相信他們能夠公平對待你們嗎
?”
8月25日(檳州峇東埔國會議席補選前夕),《星洲日報》在第八版報導了阿末依斯邁的
言論,題為《阿末依斯邁:不可能平等“華人僅寄居大馬”》。陳雲清是負責撰寫這則新
聞的記者。
備受討伐的阿末依斯邁堅持不道歉,並將“華人寄居論”事件歸咎於記者歪曲其言論。
陳雲清:我沒聽錯!
不過,陳雲清後來發表“採訪手記”,堅持“我沒聽錯”,阿末依斯邁的確說了“華人只
是寄居在這裡”(orang Cina cuma tumpang di sini),所以不可能做到各族平等;而
阿末依斯邁說出這番話時,在場的副首相納吉“臉部沒有什麼表情”。 【點擊《星洲日
報》:採訪手記‧記者:我沒聽錯! 】
內政部昨天指示《星洲日報》、英文《太陽報》(The Sun)及人民公正黨黨報《公正之
聲》在一周內解釋它們的出版准證為何不應被吊銷。
警方今天下午已援引《內安法令》扣留了《今日馬來西亞》(Malaysia Today)網站主編
拉惹柏特拉,內政部長賽哈密過後證實,警方是基於拉惹柏特拉威脅安全、和平及公共秩
序,而援引《內安法令》第73(1)條款扣留拉惹柏特拉,後者將被扣留60天。 【點擊:
警方援引《內安法令》拉惹柏特拉被扣留60天
第三個:
郭素沁也被扣留了!
【本刊記者撰述】繼拉惹柏特拉、《星洲日報》記者陳雲清之後,雪蘭莪州資深行政議員
郭素沁今天也遭警方援引《1960年內部安全法令》扣留了!
郭素沁也是吉隆坡士布爹區國會議員及民主行動黨組織秘書。
據知,她是在半小時前(約11時25分左右)遭警方逮捕,逮捕時她並非身在家中。
《馬來西亞前鋒報》日前報導,郭素沁投訴住宅區的回教堂祈禱聲太大,可是郭素沁已否
認她曾這麼說。
根據《星洲日報》9月9日的報導,雪州高級行政議員郭素沁聲明,她從未發過任何電郵和
致函給巫統斯里沙登州議員沙汀,抗議回教堂祈禱的喇叭聲量太大。
她說:“我身為行政議員,要是真的面對回教堂喇叭聲量太大的問題,我會直接向雪州回
教局反映,或是尋求掌管回教事務、馬來人習俗、基本建設及公共設施的哈山阿里(
Hassan Ali)插手,根本無須致函給反對黨抗議。”
消息人士告訴《獨立新聞在線》,政府已擬下一份逮捕名單,以逮捕包括在野黨人士和部
落客在內的異議人士。
《獨立新聞在線》在晚上10時30分收到可靠消息指郭素沁也在名單內,可是,記者在晚上
10時37分致電郭素沁求證她是否確定自己將遭《內安法令》逮捕時,她只說:“我哪裡知
道?我當然不知道嘛!”
最後她說:“為我祈禱啦!”
敬請留意稍後的詳細報導。
--
在風之塔上乘涼,掩卷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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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援引《內安法令》 拉惹柏特拉被扣留60天
【本刊陳慧思、莊迪澎撰述】警方今天援引《1960年內部安全法令》扣留擅揭政壇內幕的
《今日馬來西亞》(Malaysia-Today)網站主編拉惹柏特拉(Raja Petra Kamarudin),
他將被扣留60天。
除了援引《內安法令》這個未經審訊即可扣留任何人的惡法逮捕柏特拉(左圖),政府昨
日也向《星洲日報》、《太陽報》(The Sun)和人民公正黨黨報《公正之聲》,發出要
求解釋信(show-cause letter),限定這些報章在一周內解釋為何其出版准證不應該被
吊銷或應該獲得更新。
政府昨日開始啟動的打擊異議行動,令人想起21年前的“茅草行動”。 1987的10月27日
,當時首相馬哈迪政府展開“茅草行動”(Operasi Lalang)逮捕106名朝野政黨領袖、
工會領袖、華教運動分子、非政府組織人士等,同時吊銷了《星洲日報》、《星報》(
The Star)及周刊《星報周刊》(The Sunday Star)和《祖國報》(Watan)的出版准證
。
10名警員搜索住家
今天下午1時20分,《獨立新聞在線》接到拉惹柏特拉被扣留的消息後,即刻撥電到拉惹
柏特拉的手機,但拉惹柏特拉和其妻子瑪麗娜李( Marina Lee Abdullah)皆沒有接聽電
話,反倒是其女兒莎拉(Sarah)接聽。
她告訴記者,她的父親和母親皆沒法接聽電話,警員正在搜索他們的家,且準備以《內安
法令》逮捕其父親。問及警察是否有出示拘捕令,她說:“沒有拘捕令。”
瑪麗娜李在下午三時接聽《獨立新聞在線》電話時說,共有10名警員分乘三輛車,到他們
的家搜索及逮捕拉惹柏特拉,其中九人穿便服,只有一名警員身著制服。
光碟文件書籍一併帶走
她說,警察取走了一些光碟、文件和書籍;至於警察是否扣查柏特拉的電腦,瑪麗娜說:
“我們家已經沒有電腦了啦!”
瑪麗娜李(右圖左)說,10名警員帶走拉惹柏特拉,可是並沒有告知他們把拉惹柏特拉帶
到哪裡。趕到拉惹柏特拉和瑪麗娜李住家提供法律援助的人權律師哈里斯(Haris
Ibrahim)告訴《獨立新聞在線》,警方通常不會告知,他們會把《內安法令》扣留者帶
到何處。
記者提問,為何警察逮捕拉惹柏特拉?瑪麗娜表示,警察只告知事關他的文章煽動仇恨(
inciting hatreds),但沒有點名哪一篇文章煽動仇恨。
問道她目前情況如何,她說:“我還好,非常謝謝。”
部長證實遭扣留60天
此外,內政部長賽哈密過後證實,警方是基於拉惹柏特拉威脅安全、和平及公共秩序,而
援引《1960年內安法令》第73(1)條款扣留拉惹柏特拉,後者將被扣留60天。
英文《星報》(The Star)引述賽哈密說,警方將在60天的扣留期內評估,拉惹柏特拉應
否再延長扣留60天,然後再向他報備。
賽哈密(左圖)告訴官方新聞社《馬新社》,58歲的柏特拉是在下午約1時10分在其位於
雙溪毛糯(Sungai Buloh)的住家遭逮捕。他說,柏特拉遭扣留的原因是,已經查明柏特
拉可威脅國家安全和搗亂公共秩序。
部長表示,柏特拉是因他在《今日馬來西亞》刊登的各類言論遭代表,最新的是一篇被指
奚落回教和回教先知默罕默德的評論。
他說:“他的言論發表之後,我們已經致電和勸告他很多次,可是他依舊繼續寫,以至於
它們(這些言論)可(對安全和公共秩序)構成威脅。”
能源、水務與通訊部長沙茲曼阿布曼蘇(Shaziman Abu Mansor)昨日宣佈內閣指示通訊
與多媒體委員會解除遭阻截網站的封鎖時,就已預告了政府或援引《1948年煽動法令》及
《1960年內安法令》對付“散播影響國家安寧的訊息”的人士。 【點擊:所有遭阻截網
站解除封鎖《今日馬來西亞》不例外】
他昨日在記者會上說,雖然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不再封鎖《今日馬來西亞》網站,但若再
有影響國家安寧的訊息散播,政府將援引更嚴厲的法律處分,包括《1948年煽動法令》及
《1960年內安法令》。
第二個:
報導“華人寄居論”記者 陳雲清遭援引內安法扣留
【本刊莊迪澎撰述】繼政治部落客拉惹柏特拉之後,警方今晚8時30分左右援引《1960年
內部安全法令》第73(1)條款扣留了報導“華人寄居論”的《星洲日報》駐檳城高級記
者陳雲清。
據了解,這是武吉阿曼警察總部指示的扣留行動。陳雲清被扣留後,一度被扣留在威中警
局,但在晚上11時10分左右被帶走,目前還不確定是被帶到喬治市的檳州警察總部還是吉
隆坡的武吉阿曼警察總部。
據《獨立新聞在線》了解,陳雲清(右圖)今天休假,回返大山腳老家,結果在今晚8時
30分左右在老家被扣留;警方告訴她的家人,警方是援引《內安法令》扣留她。
《1960年內安法令》第73(1)條款授權警方可在沒有逮捕令的情況下逮捕或扣留破壞可能破壞馬來西亞的安全的人。
陳雲清畢業於馬來西亞理科大學傳播學院,從事新聞工作已有九年;在加入《星洲日報》
之前,曾任《光華日報》記者。她現任檳城中文報記者及攝影記者協會理事會。
據了解,《星洲日報》已經委託律師向警方了解情況。
巫統檳州升旗山區部主席阿末依斯邁於8月24日在檳州大山腳甘榜比樂演講時,發表“華
人只是‘寄居’在馬來西亞,因此不可能做到各族平等”;他也對群眾說:“華人是否能
夠公平分配財富給我們呢?如果今天你居住在華人家庭,你相信他們能夠公平對待你們嗎
?”
8月25日(檳州峇東埔國會議席補選前夕),《星洲日報》在第八版報導了阿末依斯邁的
言論,題為《阿末依斯邁:不可能平等“華人僅寄居大馬”》。陳雲清是負責撰寫這則新
聞的記者。
備受討伐的阿末依斯邁堅持不道歉,並將“華人寄居論”事件歸咎於記者歪曲其言論。
陳雲清:我沒聽錯!
不過,陳雲清後來發表“採訪手記”,堅持“我沒聽錯”,阿末依斯邁的確說了“華人只
是寄居在這裡”(orang Cina cuma tumpang di sini),所以不可能做到各族平等;而
阿末依斯邁說出這番話時,在場的副首相納吉“臉部沒有什麼表情”。 【點擊《星洲日
報》:採訪手記‧記者:我沒聽錯! 】
內政部昨天指示《星洲日報》、英文《太陽報》(The Sun)及人民公正黨黨報《公正之
聲》在一周內解釋它們的出版准證為何不應被吊銷。
警方今天下午已援引《內安法令》扣留了《今日馬來西亞》(Malaysia Today)網站主編
拉惹柏特拉,內政部長賽哈密過後證實,警方是基於拉惹柏特拉威脅安全、和平及公共秩
序,而援引《內安法令》第73(1)條款扣留拉惹柏特拉,後者將被扣留60天。 【點擊:
警方援引《內安法令》拉惹柏特拉被扣留60天
第三個:
郭素沁也被扣留了!
【本刊記者撰述】繼拉惹柏特拉、《星洲日報》記者陳雲清之後,雪蘭莪州資深行政議員
郭素沁今天也遭警方援引《1960年內部安全法令》扣留了!
郭素沁也是吉隆坡士布爹區國會議員及民主行動黨組織秘書。
據知,她是在半小時前(約11時25分左右)遭警方逮捕,逮捕時她並非身在家中。
《馬來西亞前鋒報》日前報導,郭素沁投訴住宅區的回教堂祈禱聲太大,可是郭素沁已否
認她曾這麼說。
根據《星洲日報》9月9日的報導,雪州高級行政議員郭素沁聲明,她從未發過任何電郵和
致函給巫統斯里沙登州議員沙汀,抗議回教堂祈禱的喇叭聲量太大。
她說:“我身為行政議員,要是真的面對回教堂喇叭聲量太大的問題,我會直接向雪州回
教局反映,或是尋求掌管回教事務、馬來人習俗、基本建設及公共設施的哈山阿里(
Hassan Ali)插手,根本無須致函給反對黨抗議。”
消息人士告訴《獨立新聞在線》,政府已擬下一份逮捕名單,以逮捕包括在野黨人士和部
落客在內的異議人士。
《獨立新聞在線》在晚上10時30分收到可靠消息指郭素沁也在名單內,可是,記者在晚上
10時37分致電郭素沁求證她是否確定自己將遭《內安法令》逮捕時,她只說:“我哪裡知
道?我當然不知道嘛!”
最後她說:“為我祈禱啦!”
敬請留意稍後的詳細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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