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外籍丈夫國外產子‧女公民可為子申請公民權 - 馬來西亞
By Anthony
at 2010-07-27T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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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靂‧怡保)內政部副部長拿督李志亮透露,從6月1日起,所有嫁給外國人並在國外產
子的大馬女性公民,皆能為她們的孩子申請大馬公民權。
他說,內閣已通過這項新條例,讓遠嫁他國的大馬女性公民可在憲法15(2)條款下,為
孩子申請大馬公民權。
“政府是在尊重與朝向兩性平等地位的原則下,做出這項決定。”
可向當地馬使館辦理
他表示,目前在國外居住的大馬女性公民,可以向大馬駐當地大使館辦事處提出辦理孩子
公民權的申請。
李志亮週六(7月17日)晚上出席霹靂潘氏宗親聯誼會慶祝成立25週年、青年團9週年和婦
女組2週年及頒發會員子女學業成績獎勵金聯歡宴會致詞時,這樣表示。
內政部長拿督斯里希山慕丁曾於今年4月宣佈內政部設立一個新機制,以便在不必修改聯
邦憲法的情況下,讓在國外產子的大馬女性公民,能為他們的孩子申請大馬公民權。
申請條件包括申請者(小孩)的父母親須使用規定的表格,一起提出申請,以免孩子公民
權未來引發爭議,同時得以維護大馬的形象;提出申請時,孩子的父母親須一起到大馬駐
當地大使館,會見負責有關事務的領事;以孩子出生的日期為准,父母須在1年內為孩子
提出大馬公民權申請;當獲得大馬公民權批准後,申請者須回國親臨國家登記局,為孩子
申請國民證書和MyKid卡。
在這之前,大馬只允許娶外國太太的大馬男性公民為孩子申請公民權。
申請公民權失敗勿放棄
李志亮呼吁申請公民權失敗的人士不要放棄,在1年“冷凍期”過後繼續提出申請。
他指出,內政部在希山慕丁領導下,對部門的一些服務作出改善,包括5月3日實行的申請
公民權的冷凍期,任何被拒絕的申請可在1年後重新提出申請。
他透露,部長希山慕丁本身也設下關鍵指標,就是所有2007年至2009年的公民權申請,必
須在今年12月31日前處理。
30天後須通知申請者
“同時,為了提昇客戶傳遞服務,公民權的申請在部長決定後,必須在30天後通知申請者
(西馬),東馬則是60天。”
他指出,所有的註冊團體,除了約20個團體直接附屬相關法令如運動和漁民等,其餘的都
是根據1966年社團法令隸屬內政部屬下的社團註冊局管轄。他隸屬的部門則保留審核各社
團成立上訴的權力。
他說,根據1966年社團法令第18條,部長賦權可在30天內,重新考慮任何被註冊官拒絕的
團體申請;部長有權接受,拒絕和更改註冊官的決定。
“目前大馬共有4萬3704個母體註冊團體,支部等分會共有6萬9159個;擁有分部的團體,
其中以政治團體居多。”
1年“冷凍期”後可再申請
星洲日報‧201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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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的大馬女性公民,皆能為她們的孩子申請大馬公民權。
他說,內閣已通過這項新條例,讓遠嫁他國的大馬女性公民可在憲法15(2)條款下,為
孩子申請大馬公民權。
“政府是在尊重與朝向兩性平等地位的原則下,做出這項決定。”
可向當地馬使館辦理
他表示,目前在國外居住的大馬女性公民,可以向大馬駐當地大使館辦事處提出辦理孩子
公民權的申請。
李志亮週六(7月17日)晚上出席霹靂潘氏宗親聯誼會慶祝成立25週年、青年團9週年和婦
女組2週年及頒發會員子女學業成績獎勵金聯歡宴會致詞時,這樣表示。
內政部長拿督斯里希山慕丁曾於今年4月宣佈內政部設立一個新機制,以便在不必修改聯
邦憲法的情況下,讓在國外產子的大馬女性公民,能為他們的孩子申請大馬公民權。
申請條件包括申請者(小孩)的父母親須使用規定的表格,一起提出申請,以免孩子公民
權未來引發爭議,同時得以維護大馬的形象;提出申請時,孩子的父母親須一起到大馬駐
當地大使館,會見負責有關事務的領事;以孩子出生的日期為准,父母須在1年內為孩子
提出大馬公民權申請;當獲得大馬公民權批准後,申請者須回國親臨國家登記局,為孩子
申請國民證書和MyKid卡。
在這之前,大馬只允許娶外國太太的大馬男性公民為孩子申請公民權。
申請公民權失敗勿放棄
李志亮呼吁申請公民權失敗的人士不要放棄,在1年“冷凍期”過後繼續提出申請。
他指出,內政部在希山慕丁領導下,對部門的一些服務作出改善,包括5月3日實行的申請
公民權的冷凍期,任何被拒絕的申請可在1年後重新提出申請。
他透露,部長希山慕丁本身也設下關鍵指標,就是所有2007年至2009年的公民權申請,必
須在今年12月31日前處理。
30天後須通知申請者
“同時,為了提昇客戶傳遞服務,公民權的申請在部長決定後,必須在30天後通知申請者
(西馬),東馬則是60天。”
他指出,所有的註冊團體,除了約20個團體直接附屬相關法令如運動和漁民等,其餘的都
是根據1966年社團法令隸屬內政部屬下的社團註冊局管轄。他隸屬的部門則保留審核各社
團成立上訴的權力。
他說,根據1966年社團法令第18條,部長賦權可在30天內,重新考慮任何被註冊官拒絕的
團體申請;部長有權接受,拒絕和更改註冊官的決定。
“目前大馬共有4萬3704個母體註冊團體,支部等分會共有6萬9159個;擁有分部的團體,
其中以政治團體居多。”
1年“冷凍期”後可再申請
星洲日報‧201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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