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持有人幫未婚子女申請綠卡 - 移民

By Hedy
at 2017-01-14T17:29
at 2017-01-14T17:29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Alonza (對不起 謝謝你)》之銘言:
: 各位資深的板友好,想請問一些有關綠卡父母幫未婚子女申請綠卡的問題,
: 父母為幸運的抽籤綠卡,小弟與我唯一未婚的姊姊已於父母在2011年12月來美國報到時
: 遞出I130表,並且於2013年approved(priority date為Dec 2011),目前看到排期已經
: 前進到2011年2月(F2B),所以想請教一些問題,提早做準備file I485。
: 小弟本人2009年到美國念PhD,並於2015年12月畢業,OPT將於今年1月底過期,
: 但是去年底已經提出STEM OPT申請(等待EAD中)。家母於2015年7月從台灣搬來與我長住
: (中間幾年皆是短暫入境),目前沒工作,是與我合併報稅(我撫養她)。但是我未婚的
這個說法不正確。父母不能和子女「合併報稅」,只有配偶可以。
正確的用詞是: 妳的母親「沒有報稅」,而你把她報為dependent
這當然要符合條件;但關鍵是妳的母親的收入必須小於個人免稅額,所以她「不必報稅」
因為她「不必報稅」,所以她才能當你的dependent,就變成她「不能報稅」
總之,她「沒有報稅」,而不是和你「合併報稅」
一個收入少到不必報稅的人要幫家人辦依親,那當然就要詳讀說明書
: 姊姊仍然是在台灣上班。
: 目前想請教的問題是:
: 1. 是不是只要排期到,我就可以主動遞出i-485,不用等移民局的通知? 我與我未婚的
: 姊姊是不是要分開兩份I-485申請?
F2B的表B已經6個月沒有前進了,你的排期沒有那麼快,我估計至少還要一年
的確如果表B排到,而且USCIS也公告允許申請人使用表B的話,你就可以直接遞485
你的姊姊不能辦485,除非她有合法簽證待在美國。她顯然沒有。免簽入境不能調整身份
: 2. 因為家母是primary sponsor,但是他在美國沒有收入,是被我撫養。我的年收入
: 有超過3萬鎂(稅前),是有高於Federal Poverty Level (household = 2),所以我
: 的I-864應該不需要再找joint sponsor對吧?
看起來是
: 3. 我未婚姊姊因為沒在美國報稅,所以在她的I-864表,是否應該尋求joint sponsor?
: 因為家母美國沒工作。我因為不是美國公民,所以不符合她的joint sponsor的條
: 件對嗎?
對
: 4. 家母今年7月就可以遞出公民申請,但是有鑑於目前F2B的排期比F1快,所以打算等
: 我們拿到綠卡再提出申請,請問這樣是否有不適當之處?
ok
: 5. 家母有符合美國規定,購買醫療保險,但是由於我的年收入不算高,所以有拿
: premium tax credit的補助(以我的年收入做計算),請問有拿政府補助,是否
: 會影響到我的綠卡申請呢? 如果會的話,請問有補救措施嗎?
收入低到不必報稅的人,根本不需要買醫療險;
只有需要報稅的人(超過個人免稅額),才需要符合保險規定
不過她是你的dependent,出現在你的稅表,所以變成需要符合保險規定
這個不會影響移民
: 6. 我的學生簽證在2014年5月已過期,但是我今年有想要回台灣一趟(在遞出I485前),
: 並重辦簽證,我爬文是看已遞出I130表的情況下不會影響學生簽證的核發,只是要
: 誠實通報有移民意圖對嗎? 還是建議到拿到綠卡前都不要離境呢?
I-130對辦F簽證沒有明顯的影響; 能不離境當然是最好
很想回去的話就回去,風險不大
: ---
: 以上是我所想到目前需要提早做準備的問題,在此先感謝版友幫忙回答,謝謝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各位資深的板友好,想請問一些有關綠卡父母幫未婚子女申請綠卡的問題,
: 父母為幸運的抽籤綠卡,小弟與我唯一未婚的姊姊已於父母在2011年12月來美國報到時
: 遞出I130表,並且於2013年approved(priority date為Dec 2011),目前看到排期已經
: 前進到2011年2月(F2B),所以想請教一些問題,提早做準備file I485。
: 小弟本人2009年到美國念PhD,並於2015年12月畢業,OPT將於今年1月底過期,
: 但是去年底已經提出STEM OPT申請(等待EAD中)。家母於2015年7月從台灣搬來與我長住
: (中間幾年皆是短暫入境),目前沒工作,是與我合併報稅(我撫養她)。但是我未婚的
這個說法不正確。父母不能和子女「合併報稅」,只有配偶可以。
正確的用詞是: 妳的母親「沒有報稅」,而你把她報為dependent
這當然要符合條件;但關鍵是妳的母親的收入必須小於個人免稅額,所以她「不必報稅」
因為她「不必報稅」,所以她才能當你的dependent,就變成她「不能報稅」
總之,她「沒有報稅」,而不是和你「合併報稅」
一個收入少到不必報稅的人要幫家人辦依親,那當然就要詳讀說明書
: 姊姊仍然是在台灣上班。
: 目前想請教的問題是:
: 1. 是不是只要排期到,我就可以主動遞出i-485,不用等移民局的通知? 我與我未婚的
: 姊姊是不是要分開兩份I-485申請?
F2B的表B已經6個月沒有前進了,你的排期沒有那麼快,我估計至少還要一年
的確如果表B排到,而且USCIS也公告允許申請人使用表B的話,你就可以直接遞485
你的姊姊不能辦485,除非她有合法簽證待在美國。她顯然沒有。免簽入境不能調整身份
: 2. 因為家母是primary sponsor,但是他在美國沒有收入,是被我撫養。我的年收入
: 有超過3萬鎂(稅前),是有高於Federal Poverty Level (household = 2),所以我
: 的I-864應該不需要再找joint sponsor對吧?
看起來是
: 3. 我未婚姊姊因為沒在美國報稅,所以在她的I-864表,是否應該尋求joint sponsor?
: 因為家母美國沒工作。我因為不是美國公民,所以不符合她的joint sponsor的條
: 件對嗎?
對
: 4. 家母今年7月就可以遞出公民申請,但是有鑑於目前F2B的排期比F1快,所以打算等
: 我們拿到綠卡再提出申請,請問這樣是否有不適當之處?
ok
: 5. 家母有符合美國規定,購買醫療保險,但是由於我的年收入不算高,所以有拿
: premium tax credit的補助(以我的年收入做計算),請問有拿政府補助,是否
: 會影響到我的綠卡申請呢? 如果會的話,請問有補救措施嗎?
收入低到不必報稅的人,根本不需要買醫療險;
只有需要報稅的人(超過個人免稅額),才需要符合保險規定
不過她是你的dependent,出現在你的稅表,所以變成需要符合保險規定
這個不會影響移民
: 6. 我的學生簽證在2014年5月已過期,但是我今年有想要回台灣一趟(在遞出I485前),
: 並重辦簽證,我爬文是看已遞出I130表的情況下不會影響學生簽證的核發,只是要
: 誠實通報有移民意圖對嗎? 還是建議到拿到綠卡前都不要離境呢?
I-130對辦F簽證沒有明顯的影響; 能不離境當然是最好
很想回去的話就回去,風險不大
: ---
: 以上是我所想到目前需要提早做準備的問題,在此先感謝版友幫忙回答,謝謝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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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e
at 2017-01-15T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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