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購屋尚未簽約 取消違約金問題 - 日本
By Annie
at 2016-04-19T13:59
at 2016-04-19T13:59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nakabin (日落)》之銘言:
: 不知道在這邊問合不合適,
: 文略長,麻煩好心版友解惑,謝謝!
: 認識的長輩想去日本購屋生活,
: 從一月開始跟仲介透過email及line談一間老房子,
: 之前也已經付10%房價以及50%的仲介佣金當訂金,
: 甚至跟仲介約好簽約日了
: 問題是這過程中長輩都還沒親眼看過房子……!!
: 上週五第一次看屋之後也請人幫忙匯尾款了,
: 本來以為一切塵埃落定,
: 沒想到長輩昨晚突然跟仲介說:
: 房子比想像中偏遠又不便,決定不買了!
: 仲介當然很生氣震驚,
: 說除了訂金當違約金之外,
: 賣家有可能要求“損害賠償”,這部分要跟賣家討論才知道,
: 因為這段期間本來有機會賣給其他人
: 「最好的辦法是先買下等轉手賣人」,
: 剛剛又說:「還沒跟賣家聯絡到,
: 一旦說要取消恐怕就是損害賠償之類情況」
: 今天長輩已經跟台灣這邊銀行要求止付了,
: 因此尾款不會匯出,還沒跟仲介說
: 現在長輩夫妻還在猶豫到底要不要買這間房子
: 如果要買=>
: 得回台灣重新匯款再去日本簽約,
: 而且房子他們不滿意自己不想住,
: 又太偏僻老舊不便,長輩認為很難脫手
: 如果不買=>
: 損失訂金(這部分還好,已有心裡準備)
: +損害賠償違約金
: (不曉得會被開價多少,
: 而且長輩無法理解,還沒簽約怎麼會有損害賠償?
: 我有解釋對方是以機會成本的概念要求,
: 但是他們似乎無法接受)
: 其實我聽起來要求賠償有點合理,
: 但是長輩一直強調他們“尚未簽約”,
: 認為不該有訂金以外的違約金
: 這部分我也不是很瞭解,
: 因此想請教有經驗或是有相關法規知識的版友,
: 損害賠償這合理嗎?
: 如果不接受的話,我擔心會導致走向法律途徑嗎,
: 請問在日本的法律上這真的成立損害賠償嗎?
: 謝謝各位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C6902.
在日本購屋,為了保護交易安全與買主權利,必須要有重要事項說明
作為說明的事項,分為以下幾點:
1. 物權關系事項=登記簿上的權利關系,法律上的制限,私道負擔,飲料水,電力,排水等設
備的描述,在未完成的情況下,則是對完成後的形狀,構造的描述,以及公共部分,管理費,修
繕基金,管理形態等的描述.
2. 交易條件關系事項=關於款項、借貸等以外部分的金額結算,合同解約,損害賠償,違約
金,定金的保護措施的內容進行描述.
3. 貸款關系事項=現金的買賣價格確認,貸款額度確認,支付方法等的描述.
如果業者沒有做重要事項說明,你們絕對在法律上是站住腳的~
不知道後續處理的如何?希望能夠持續分享,給大家多個經驗!
--
: 不知道在這邊問合不合適,
: 文略長,麻煩好心版友解惑,謝謝!
: 認識的長輩想去日本購屋生活,
: 從一月開始跟仲介透過email及line談一間老房子,
: 之前也已經付10%房價以及50%的仲介佣金當訂金,
: 甚至跟仲介約好簽約日了
: 問題是這過程中長輩都還沒親眼看過房子……!!
: 上週五第一次看屋之後也請人幫忙匯尾款了,
: 本來以為一切塵埃落定,
: 沒想到長輩昨晚突然跟仲介說:
: 房子比想像中偏遠又不便,決定不買了!
: 仲介當然很生氣震驚,
: 說除了訂金當違約金之外,
: 賣家有可能要求“損害賠償”,這部分要跟賣家討論才知道,
: 因為這段期間本來有機會賣給其他人
: 「最好的辦法是先買下等轉手賣人」,
: 剛剛又說:「還沒跟賣家聯絡到,
: 一旦說要取消恐怕就是損害賠償之類情況」
: 今天長輩已經跟台灣這邊銀行要求止付了,
: 因此尾款不會匯出,還沒跟仲介說
: 現在長輩夫妻還在猶豫到底要不要買這間房子
: 如果要買=>
: 得回台灣重新匯款再去日本簽約,
: 而且房子他們不滿意自己不想住,
: 又太偏僻老舊不便,長輩認為很難脫手
: 如果不買=>
: 損失訂金(這部分還好,已有心裡準備)
: +損害賠償違約金
: (不曉得會被開價多少,
: 而且長輩無法理解,還沒簽約怎麼會有損害賠償?
: 我有解釋對方是以機會成本的概念要求,
: 但是他們似乎無法接受)
: 其實我聽起來要求賠償有點合理,
: 但是長輩一直強調他們“尚未簽約”,
: 認為不該有訂金以外的違約金
: 這部分我也不是很瞭解,
: 因此想請教有經驗或是有相關法規知識的版友,
: 損害賠償這合理嗎?
: 如果不接受的話,我擔心會導致走向法律途徑嗎,
: 請問在日本的法律上這真的成立損害賠償嗎?
: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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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C6902.
在日本購屋,為了保護交易安全與買主權利,必須要有重要事項說明
作為說明的事項,分為以下幾點:
1. 物權關系事項=登記簿上的權利關系,法律上的制限,私道負擔,飲料水,電力,排水等設
備的描述,在未完成的情況下,則是對完成後的形狀,構造的描述,以及公共部分,管理費,修
繕基金,管理形態等的描述.
2. 交易條件關系事項=關於款項、借貸等以外部分的金額結算,合同解約,損害賠償,違約
金,定金的保護措施的內容進行描述.
3. 貸款關系事項=現金的買賣價格確認,貸款額度確認,支付方法等的描述.
如果業者沒有做重要事項說明,你們絕對在法律上是站住腳的~
不知道後續處理的如何?希望能夠持續分享,給大家多個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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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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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artha
at 2016-04-20T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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