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惡劣的人? - 紐約
By Hamiltion
at 2014-01-17T15:28
at 2014-01-17T15:28
Table of Contents
幫朋友代po,附上友人的臉書全文連結
http://ppt.cc/MmUE
關於分租房子的糾紛,希望大家在金錢上的往來都能夠小心謹慎。
--------------------分隔線----------------------------
這是她:
https://www.facebook.com/candy.wu.79677
我從來沒想過我會需要用到“人肉搜索”的一天。
但我覺得這種惡劣的人, 近似瘋狂的人, 我一定要說出來讓大家知道!
而且要讓她知道, 她這被扭曲的想法是錯誤的!
我是以一個小留學生的身份來到美國念書,目前在紐約以一位古典表演音樂家為職業,
雖然尚未是一個家家揭曉的音樂家,但是也已小有名氣。
在紐約過去的11年來, 在這繁華的城市, 我結交了無數的朋友, 大家來來去去,
雖然能夠一直待下來的人不多, 但世界這麼小, 我相信大家都有再次相聚的一天。
我所有的朋友都知道我一向脾氣很好, 待人也很客氣很慷慨,
對於要佔人家小便宜這種事, 我可以摸著良心說我做不到!
而且錢對我來說也是抱著一種“再賺就有”的態度,當然這也造就我不太會存錢啦…
(有點偏題了)
我從來不像這次有這麼不爽, 這麼激動,這麼的想到一個人就會開始全身發抖。
我從小就一直相信人性本善, 相信所有的人都可以講道理的,
雖然爸爸媽媽一直跟我說我太容易相信人, 太容易被人利用,
但我一直都把這些話當作是一種對我的讚美@@, 傻的我, 直到我遇到了她。
(這不是愛情故事, 謝謝)
我住的地方在紐約曼哈頓來說算是精華地段,上西區, 林肯中心旁邊,
這裡交通方便,治安良好, 附近東西應有盡有。
因為是精華地段, 所以房租當然也是很不美麗,
所以為了想要能夠在這邊長期待下來, 同時間又可以存錢,
我跟很多在紐約的台灣年輕人一樣,
都會把自己多餘的空間轉租出去給別人來減輕自己的負擔。
我相信大家都知道, 短租的價錢一定要比長期簽約的還貴。
我家位在林肯中心旁邊,地鐵站就在旁邊, 快車到時代廣場只要一站不用五分鐘,
走路到中央公園也是五分鐘, 要去到哪裡都是非常的方便。
我家這棟也有24小時的守衛, 有24小時的電梯以及24小時的洗衣房。
我家也不小, 一房一廳, 約750sq feet(很不巧不會換算坪數)。
所以以我的經驗(尤其我又是『紐約房子填空選擇題』的版主,
對於紐約各個地區的租屋訊息我在清楚不過!),
我覺得客廳出租出去, 一個人一晚$70 兩個人$100不為過
(很多背包客一晚都有可能要付$50,而且是打地鋪睡沙發,
也有很多朋友住在皇后區或比較不方便的區域,一個晚上也都可以收到$50以上),
所以我一直覺得一晚$70真的算是一個比合理還要便宜的價錢了。
當然這個價錢也都會因為交情而改變。
故事終於要開始了。
我去年九月中因為一個朋友的邀約到了令一個朋友在夜店的生日趴,
在那裡經過其他人介紹認識了糖果小姐(記住, 這絕對不是愛情故事)。
那一晚我們聊了不少也變成了朋友,之後也約出去吃過飯。
當時她就說她從台灣來玩, 十幾歲就到了加州,回台灣又到香港工作後,
不喜歡幫人家上班的感覺, 所以媽媽給了她一筆錢(十萬美金左右)讓她做交易
(看似是有錢人家小孩)。因為不喜歡待在台灣, 所以常到美國來玩,
選擇了紐約因為覺得要待就要待在大城市。
她因為在這沒有什麼朋友,所以她就一直住在旅館,
而且她所住的旅館有時候一晚要$400美金(合台幣$12000左右)!!。
那時後我就跟她說這太誇張了, 妳應該把錢存下來去吃吃喝喝, 或做更多有意義的事才對,
何必全花在一張床上呢?若有需要, 我家客廳有在做短租。
過了幾天, 她打電話給我,她說她覺得我說得很有道理,
所以想要來看看我家問我方不方便, 我當時就說可以阿,
然後也就像我跟所有的房客說的一樣告訴她,
我家“市價”一個人一晚是$70, 兩個人是$100, 這些都可以再討論
(但她似乎是完全忘記我有說過)。
所以過了一兩天(九月的最後一個禮拜)她就來看地方, 之後也決定要搬進來。
一開始她就說她大概住個兩個禮拜她就要回台灣了, 我說好。
兩個禮拜過後,她說她想要訂機票, 但一直等不到位置, 可能會在多待幾天, 我說好,
反正那段時間也沒有人要來住。
然後她就開始一延再延,從原本的十月初要離開延到十月中, 延到十月底,
再來又延到十一月, 她又說她有朋友聖誕節其間要來紐約玩,
叫她乾脆待下來一起玩玩之後再離開。
那時候我有點猶豫, 因為這之間她錢也只都一點一點的給我,
而且我中間為了她的方便把原本要來住的朋友或想來住的朋友轉介紹到其它地方,
中間甚至還有一個朋友的阿姨原本願意支付一晚$100,我也都拒絕掉了!
但最後我還是想說, 妳都住這麼久了, 也是朋友了, 那就繼續住吧…
在十月底十一月初的時候,我有跟她要過一次錢, 她問我多少
(那時後我心裡就想, 不是有說好嗎?),
我就說一晚上$70妳覺得怎麼樣,她說太貴了吧?
我就說那…既然妳都住超過一個月了, 要不然我們就用月來計算,
一個月若是$1500的話, 那一個晚上就是$50, 她居然開始跟我殺價,
但是我很堅決的說$50是最低限度, 畢竟再低的話那我就乾脆找個長期室友算了…
(解釋:長期室友房租可能就是直接對分,短期的話按天來算都會比較貴一點)
那天之後, 她還是決定繼續待下來,我就想這應該是我們達到共識了吧?
畢竟若價錢她不滿意, 她大可以搬走,我又不缺她住在這…
因為我家是一個很搶手的地方。
在我說她到底做了什麼事之前
我想要先跟大家描述她是一個甚麼樣的人以及她的生活作息。
糖果小姐,是一個每天只需要在網路上動動手指聽聽新聞做做交易就可以賺錢的人
話是這樣說,但我覺得她似乎沒有很靈光, 所以我估計她做的應該不是很好。
我一直覺得她是一個怪人,因為她講話會突然就很激動,
要不然就會開口說了幾個字然後說“喔,沒事”…
甚至她在跟朋友講電話的時候, 常常都是互罵耶!
不知道為甚麼, 她似乎不是很有文化氣息的人, 她不愛去博物館, 也不會做文藝的工作,
甚至身為她朋友兼短期室友的我,常常有音樂會邀請她, 她一場都沒來…
大家一定會想, 那她來紐約幹嘛的?
她喜歡去夜店, 但她又不喜歡跳舞, 只喜歡喝酒。
她不喜歡去隨便的夜店, 她只喜歡high end高端的夜店,
她喜歡有很多明星會出沒的夜店。她的口頭禪『來到紐約,要去夜店就要去最好的夜店啊~
她的生活作息基本上就是晚上十點多出門去夜店然後不知道再去哪,
到了凌晨四五點或早上六七點才回來睡覺, 一睡就睡到下午四五點,
然後一直說她好像病了很累。起床候就是洗澡, 哇!一洗就是一個小時~
之後出去吃個晚餐,然後在回來換衣服化妝, 又去夜店…
這種生活, 我過個幾天根本就膩了厭了累了, 她居然可以幾乎天天這樣幾個月…
而且她說她十幾歲就來到美國念書, 之前也是念USC南加州大學,
但她的英文跟她人一樣…爛!
回到故事:在這段時間, 我常常都會跟她問房租的事情,
她幾乎每次都會找藉口說錢還沒匯進來, 或錢在股票裡之類的, 說轉進來馬上給我,
而我也人都很好的說“那就儘快吧!”甚至她原本說她1月6號就會走(對, 一月了!)
因為我很久以前就答應一對朋友1月7號到12號可以住我家。我看到她在猶豫不知道要去哪時
我人又很好的說:那妳睡我房間好了, 我床給妳睡我睡地板。
她當然也就說好。在我朋友走後1月13號那天, 我又再次跟她要了房租
(因為她之前有說她錢應該進來了),
我把明細列了出來, 她給了我多少, 還欠我多少寫的清清楚楚的拿給了她,
她看了看之後就說:怎麼那麼貴, 一個月要$1500?這是在坑人錢吧?
我說:沒有啊, 這真的很便宜了,不信妳到處去問, 我不怕妳去問甚至問住過我家的人。
她又說:太貴了啦!
我說:真的沒辦法, 要不然等我晚上回家之後我們在討論,
因為我現在真的必須趕去排練。
她說好之後我就離開了。那天到比較晚,因為又去朋友家坐了一下, 回到家大概兩點多。
一回到家剛進門我就發現客廳外頭的衣架上空了許多,心裡暗想“不妙”,
一進去客廳開燈, 赫然發現…她東西都搬走了!
只留下沒有整理的床鋪和棉被, 以及弄的亂七八糟及垃圾一堆的廚房。
我愣了!心裡想著, 不會吧,雖然之前曾經有過這念頭, 但沒想到真的發生了!!
於是我先四處看了一下客廳以及房間, 看看有沒有東西不見,
但還好, 她還算有良心的沒有拿走或破壞家裡的任何東西。
我回到房間坐下,就先撥了通電話給她(即使知道她應該是不會接電話的),
果然馬上被掛掉。
於是我就先上網找了她的一個朋友問了一下狀況,沒消息,
於是就打給了令一個她在紐約的朋友。
我跟她朋友描述了事情的經過後,我只能說物以類聚, 她朋友也一樣的怪!但那並不重要,
我就跟她朋友說, 如果她不把剩下的錢給我, 不跟我連絡,
那我會動用關係讓她無法出境。這當然有大部份是嚇嚇她的,
畢竟要靠點關係這樣做也很麻煩。這招果然…有用?不到兩分鐘她就打電話給我了,
但…電話一拿起來, 她馬上批哩趴拉像瘋子一樣的罵了我一頓,
裡面內容大約有“你神經病阿, 你當我白癡阿, 以為我是凱子阿, 一天$50是要坑誰阿?”之類的,甚至在掛電話之前, 還來了一句fxxx you!哇賽, 我是真的沒見過瘋子阿~ 更厲害的來了, 不到十秒鐘, 又來一通, 一樣,沒有給我任何機會再次的批哩趴拉罵了一堆“你趴踢這麼多, 每次都要她幫我收拾(才怪,常來我家趴踢的朋友都知道我趴踢完都會收的乾乾淨淨的),
你排練這麼多害我都不能睡覺(那要怪她睡覺時間太奇怪吧!!),
之後又來一句fxxx you!然後又掛斷…
我當然不甘示弱的回撥回去, 這次她接了!
但結果沒變, 我一句話都還沒說完她又批哩趴拉的說了一堆之後, 一樣又三字經掛電話…
太強了!瘋子果然就是瘋子!
難怪有一句俗語說『不要與瘋子吵架,要不然最後都不知道誰是瘋子了!』
我之後坐下來想了想, 到底要如何解決這件事?
以我在紐約的人脈,要找到她或許不是難事, 但我又不想太麻煩別人,
於是決定徵求我外交官朋友的意見。
我朋友說我應該先嚇嚇她說我要報警, 然後會向外交部呈報這件事,
這樣她在美國就會有記錄, 甚至外交部出面的話她以後出入境都會有問題。
對一般人來說,聽到這樣大部份就會乖乖的還錢了。
我在寫訊息給她時, 我還是態度很好的跟她敘述了我可能會做的事,
也請求她跟我碰個面,錢的事可以再討論。
但她居然回信說她不是白癡,我報警她也會報警, 說她也認識很多FBI朋友,
會把我威脅(?!)她這件事跟她朋友說。
我心裡就想, 妳是真的瘋了吧?
FBI不會隨便讓人知道自己的身份, 更不會來插手管這種“民事糾紛”…
我們之後的每封訊息, 我也還是都很客氣的說我還當她是朋友, 不想把事情弄的太難看,
我們先碰面, 一切都可以再談。
但這種時候就是遇到瘋子有理說不清,
他說她不是笨蛋, 不可能跟我碰面更不可能給我錢,
她覺得她應該我的她都已經付清了…
她從九月底住到一月中, 算一算快四個月, 她只付了我$2300, 等於一天才$21塊左右!!
她一直跟我說我沒跟她說過一個月$1500,
她一直說這根本是在坑她錢,
她甚至還說我說過“妳愛付多少就付多少”, 說我敲詐她, 說我威脅她…
我只能說我真的很傻眼, 也從來沒有遇過這樣的事。
我並不希望因為這樣而就不相信人,但以後可能需要多做些“防護措施”吧…
我還是會去報案, 還是會呈報外交部,
雖然我真的很不想做到這樣, 甚至人肉搜索我都覺得可能會傷害到她,
但是我真的覺得她需要得到一個教訓。
一個沒有理智的人, 可能就要下重藥讓她知道,
到底什麼才是對什麼才是錯的。又或者…地球不屬於她?
這個她, 英文名字叫做CandyWu, 中文是吳紹琦。
http://ppt.cc/d3j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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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MmUE
關於分租房子的糾紛,希望大家在金錢上的往來都能夠小心謹慎。
--------------------分隔線----------------------------
這是她:
https://www.facebook.com/candy.wu.79677
我從來沒想過我會需要用到“人肉搜索”的一天。
但我覺得這種惡劣的人, 近似瘋狂的人, 我一定要說出來讓大家知道!
而且要讓她知道, 她這被扭曲的想法是錯誤的!
我是以一個小留學生的身份來到美國念書,目前在紐約以一位古典表演音樂家為職業,
雖然尚未是一個家家揭曉的音樂家,但是也已小有名氣。
在紐約過去的11年來, 在這繁華的城市, 我結交了無數的朋友, 大家來來去去,
雖然能夠一直待下來的人不多, 但世界這麼小, 我相信大家都有再次相聚的一天。
我所有的朋友都知道我一向脾氣很好, 待人也很客氣很慷慨,
對於要佔人家小便宜這種事, 我可以摸著良心說我做不到!
而且錢對我來說也是抱著一種“再賺就有”的態度,當然這也造就我不太會存錢啦…
(有點偏題了)
我從來不像這次有這麼不爽, 這麼激動,這麼的想到一個人就會開始全身發抖。
我從小就一直相信人性本善, 相信所有的人都可以講道理的,
雖然爸爸媽媽一直跟我說我太容易相信人, 太容易被人利用,
但我一直都把這些話當作是一種對我的讚美@@, 傻的我, 直到我遇到了她。
(這不是愛情故事, 謝謝)
我住的地方在紐約曼哈頓來說算是精華地段,上西區, 林肯中心旁邊,
這裡交通方便,治安良好, 附近東西應有盡有。
因為是精華地段, 所以房租當然也是很不美麗,
所以為了想要能夠在這邊長期待下來, 同時間又可以存錢,
我跟很多在紐約的台灣年輕人一樣,
都會把自己多餘的空間轉租出去給別人來減輕自己的負擔。
我相信大家都知道, 短租的價錢一定要比長期簽約的還貴。
我家位在林肯中心旁邊,地鐵站就在旁邊, 快車到時代廣場只要一站不用五分鐘,
走路到中央公園也是五分鐘, 要去到哪裡都是非常的方便。
我家這棟也有24小時的守衛, 有24小時的電梯以及24小時的洗衣房。
我家也不小, 一房一廳, 約750sq feet(很不巧不會換算坪數)。
所以以我的經驗(尤其我又是『紐約房子填空選擇題』的版主,
對於紐約各個地區的租屋訊息我在清楚不過!),
我覺得客廳出租出去, 一個人一晚$70 兩個人$100不為過
(很多背包客一晚都有可能要付$50,而且是打地鋪睡沙發,
也有很多朋友住在皇后區或比較不方便的區域,一個晚上也都可以收到$50以上),
所以我一直覺得一晚$70真的算是一個比合理還要便宜的價錢了。
當然這個價錢也都會因為交情而改變。
故事終於要開始了。
我去年九月中因為一個朋友的邀約到了令一個朋友在夜店的生日趴,
在那裡經過其他人介紹認識了糖果小姐(記住, 這絕對不是愛情故事)。
那一晚我們聊了不少也變成了朋友,之後也約出去吃過飯。
當時她就說她從台灣來玩, 十幾歲就到了加州,回台灣又到香港工作後,
不喜歡幫人家上班的感覺, 所以媽媽給了她一筆錢(十萬美金左右)讓她做交易
(看似是有錢人家小孩)。因為不喜歡待在台灣, 所以常到美國來玩,
選擇了紐約因為覺得要待就要待在大城市。
她因為在這沒有什麼朋友,所以她就一直住在旅館,
而且她所住的旅館有時候一晚要$400美金(合台幣$12000左右)!!。
那時後我就跟她說這太誇張了, 妳應該把錢存下來去吃吃喝喝, 或做更多有意義的事才對,
何必全花在一張床上呢?若有需要, 我家客廳有在做短租。
過了幾天, 她打電話給我,她說她覺得我說得很有道理,
所以想要來看看我家問我方不方便, 我當時就說可以阿,
然後也就像我跟所有的房客說的一樣告訴她,
我家“市價”一個人一晚是$70, 兩個人是$100, 這些都可以再討論
(但她似乎是完全忘記我有說過)。
所以過了一兩天(九月的最後一個禮拜)她就來看地方, 之後也決定要搬進來。
一開始她就說她大概住個兩個禮拜她就要回台灣了, 我說好。
兩個禮拜過後,她說她想要訂機票, 但一直等不到位置, 可能會在多待幾天, 我說好,
反正那段時間也沒有人要來住。
然後她就開始一延再延,從原本的十月初要離開延到十月中, 延到十月底,
再來又延到十一月, 她又說她有朋友聖誕節其間要來紐約玩,
叫她乾脆待下來一起玩玩之後再離開。
那時候我有點猶豫, 因為這之間她錢也只都一點一點的給我,
而且我中間為了她的方便把原本要來住的朋友或想來住的朋友轉介紹到其它地方,
中間甚至還有一個朋友的阿姨原本願意支付一晚$100,我也都拒絕掉了!
但最後我還是想說, 妳都住這麼久了, 也是朋友了, 那就繼續住吧…
在十月底十一月初的時候,我有跟她要過一次錢, 她問我多少
(那時後我心裡就想, 不是有說好嗎?),
我就說一晚上$70妳覺得怎麼樣,她說太貴了吧?
我就說那…既然妳都住超過一個月了, 要不然我們就用月來計算,
一個月若是$1500的話, 那一個晚上就是$50, 她居然開始跟我殺價,
但是我很堅決的說$50是最低限度, 畢竟再低的話那我就乾脆找個長期室友算了…
(解釋:長期室友房租可能就是直接對分,短期的話按天來算都會比較貴一點)
那天之後, 她還是決定繼續待下來,我就想這應該是我們達到共識了吧?
畢竟若價錢她不滿意, 她大可以搬走,我又不缺她住在這…
因為我家是一個很搶手的地方。
在我說她到底做了什麼事之前
我想要先跟大家描述她是一個甚麼樣的人以及她的生活作息。
糖果小姐,是一個每天只需要在網路上動動手指聽聽新聞做做交易就可以賺錢的人
話是這樣說,但我覺得她似乎沒有很靈光, 所以我估計她做的應該不是很好。
我一直覺得她是一個怪人,因為她講話會突然就很激動,
要不然就會開口說了幾個字然後說“喔,沒事”…
甚至她在跟朋友講電話的時候, 常常都是互罵耶!
不知道為甚麼, 她似乎不是很有文化氣息的人, 她不愛去博物館, 也不會做文藝的工作,
甚至身為她朋友兼短期室友的我,常常有音樂會邀請她, 她一場都沒來…
大家一定會想, 那她來紐約幹嘛的?
她喜歡去夜店, 但她又不喜歡跳舞, 只喜歡喝酒。
她不喜歡去隨便的夜店, 她只喜歡high end高端的夜店,
她喜歡有很多明星會出沒的夜店。她的口頭禪『來到紐約,要去夜店就要去最好的夜店啊~
她的生活作息基本上就是晚上十點多出門去夜店然後不知道再去哪,
到了凌晨四五點或早上六七點才回來睡覺, 一睡就睡到下午四五點,
然後一直說她好像病了很累。起床候就是洗澡, 哇!一洗就是一個小時~
之後出去吃個晚餐,然後在回來換衣服化妝, 又去夜店…
這種生活, 我過個幾天根本就膩了厭了累了, 她居然可以幾乎天天這樣幾個月…
而且她說她十幾歲就來到美國念書, 之前也是念USC南加州大學,
但她的英文跟她人一樣…爛!
回到故事:在這段時間, 我常常都會跟她問房租的事情,
她幾乎每次都會找藉口說錢還沒匯進來, 或錢在股票裡之類的, 說轉進來馬上給我,
而我也人都很好的說“那就儘快吧!”甚至她原本說她1月6號就會走(對, 一月了!)
因為我很久以前就答應一對朋友1月7號到12號可以住我家。我看到她在猶豫不知道要去哪時
我人又很好的說:那妳睡我房間好了, 我床給妳睡我睡地板。
她當然也就說好。在我朋友走後1月13號那天, 我又再次跟她要了房租
(因為她之前有說她錢應該進來了),
我把明細列了出來, 她給了我多少, 還欠我多少寫的清清楚楚的拿給了她,
她看了看之後就說:怎麼那麼貴, 一個月要$1500?這是在坑人錢吧?
我說:沒有啊, 這真的很便宜了,不信妳到處去問, 我不怕妳去問甚至問住過我家的人。
她又說:太貴了啦!
我說:真的沒辦法, 要不然等我晚上回家之後我們在討論,
因為我現在真的必須趕去排練。
她說好之後我就離開了。那天到比較晚,因為又去朋友家坐了一下, 回到家大概兩點多。
一回到家剛進門我就發現客廳外頭的衣架上空了許多,心裡暗想“不妙”,
一進去客廳開燈, 赫然發現…她東西都搬走了!
只留下沒有整理的床鋪和棉被, 以及弄的亂七八糟及垃圾一堆的廚房。
我愣了!心裡想著, 不會吧,雖然之前曾經有過這念頭, 但沒想到真的發生了!!
於是我先四處看了一下客廳以及房間, 看看有沒有東西不見,
但還好, 她還算有良心的沒有拿走或破壞家裡的任何東西。
我回到房間坐下,就先撥了通電話給她(即使知道她應該是不會接電話的),
果然馬上被掛掉。
於是我就先上網找了她的一個朋友問了一下狀況,沒消息,
於是就打給了令一個她在紐約的朋友。
我跟她朋友描述了事情的經過後,我只能說物以類聚, 她朋友也一樣的怪!但那並不重要,
我就跟她朋友說, 如果她不把剩下的錢給我, 不跟我連絡,
那我會動用關係讓她無法出境。這當然有大部份是嚇嚇她的,
畢竟要靠點關係這樣做也很麻煩。這招果然…有用?不到兩分鐘她就打電話給我了,
但…電話一拿起來, 她馬上批哩趴拉像瘋子一樣的罵了我一頓,
裡面內容大約有“你神經病阿, 你當我白癡阿, 以為我是凱子阿, 一天$50是要坑誰阿?”之類的,甚至在掛電話之前, 還來了一句fxxx you!哇賽, 我是真的沒見過瘋子阿~ 更厲害的來了, 不到十秒鐘, 又來一通, 一樣,沒有給我任何機會再次的批哩趴拉罵了一堆“你趴踢這麼多, 每次都要她幫我收拾(才怪,常來我家趴踢的朋友都知道我趴踢完都會收的乾乾淨淨的),
你排練這麼多害我都不能睡覺(那要怪她睡覺時間太奇怪吧!!),
之後又來一句fxxx you!然後又掛斷…
我當然不甘示弱的回撥回去, 這次她接了!
但結果沒變, 我一句話都還沒說完她又批哩趴拉的說了一堆之後, 一樣又三字經掛電話…
太強了!瘋子果然就是瘋子!
難怪有一句俗語說『不要與瘋子吵架,要不然最後都不知道誰是瘋子了!』
我之後坐下來想了想, 到底要如何解決這件事?
以我在紐約的人脈,要找到她或許不是難事, 但我又不想太麻煩別人,
於是決定徵求我外交官朋友的意見。
我朋友說我應該先嚇嚇她說我要報警, 然後會向外交部呈報這件事,
這樣她在美國就會有記錄, 甚至外交部出面的話她以後出入境都會有問題。
對一般人來說,聽到這樣大部份就會乖乖的還錢了。
我在寫訊息給她時, 我還是態度很好的跟她敘述了我可能會做的事,
也請求她跟我碰個面,錢的事可以再討論。
但她居然回信說她不是白癡,我報警她也會報警, 說她也認識很多FBI朋友,
會把我威脅(?!)她這件事跟她朋友說。
我心裡就想, 妳是真的瘋了吧?
FBI不會隨便讓人知道自己的身份, 更不會來插手管這種“民事糾紛”…
我們之後的每封訊息, 我也還是都很客氣的說我還當她是朋友, 不想把事情弄的太難看,
我們先碰面, 一切都可以再談。
但這種時候就是遇到瘋子有理說不清,
他說她不是笨蛋, 不可能跟我碰面更不可能給我錢,
她覺得她應該我的她都已經付清了…
她從九月底住到一月中, 算一算快四個月, 她只付了我$2300, 等於一天才$21塊左右!!
她一直跟我說我沒跟她說過一個月$1500,
她一直說這根本是在坑她錢,
她甚至還說我說過“妳愛付多少就付多少”, 說我敲詐她, 說我威脅她…
我只能說我真的很傻眼, 也從來沒有遇過這樣的事。
我並不希望因為這樣而就不相信人,但以後可能需要多做些“防護措施”吧…
我還是會去報案, 還是會呈報外交部,
雖然我真的很不想做到這樣, 甚至人肉搜索我都覺得可能會傷害到她,
但是我真的覺得她需要得到一個教訓。
一個沒有理智的人, 可能就要下重藥讓她知道,
到底什麼才是對什麼才是錯的。又或者…地球不屬於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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