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轉租 - 舊金山
By Callum
at 2009-06-30T01:22
at 2009-06-30T01:22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rubyh ()》之銘言:
: 今天早上跟我的轉租房東發生了一點不愉快,但明天一早要上飛機了,
: 也不可能臨時換房子。而且之前簽了七月的約也不好退。
: 我想問兩個問題:
: 1. 今天早上的不愉快是因為她突然說要加八月的房租。我想問是不是轉租
: 通常住幾個星期給幾個星期的錢?因為我八月只住到15號,之前問別人都是
: 算我月租/31天以後乘以天數或者月租/4乘兩周。她之前答應我了但今天又
: 反悔,最後我give in差價的六、七成。雖然沒有再凹的打算,但想知道大
: 家到底是怎麼處理這種問題的。
: 2. 她在我簽七月的租金之前突然說租金其實比原先說好的少二十幾塊,這
: 通常是apt manager的問題嗎?還是她的?
: 有點緊張接下來還會出事,因為覺得她最近開始有點反覆。
: 先謝謝大家幫忙解答了!
不是很看得懂前因後果,所以猜測的方式回答
不懂什麼叫"轉租房東"
我猜是二房東…
基本上,他只要合法有出租的權利(例如他和房東有講好)
那你和他的關係就是你對他,他對房東
一般租就是分month by month 或是 半年/一年約
如果是短租,有的是算天的,有的是算週的
通常算週比算天便宜,長租又比短租便宜
舉例來說
某個我問到的房子
租一年,每月1000, month by month,每月1200(最少三個月)
算週的,一週400,算天的,一天80。
後面二個,很少租得到,你覺得你虧,房東覺得更虧
如果你住了七月的前半個月,跳半個月,再租後一個月
中間15天他租出去的機會是零
因此,他一定會加你價,這個講好就好了
我想,你是想"有住"才付錢
那七月很ok
萬一有人八月想包整個月
那你只包下半個月,我想房東不會同意租你
很少有房東會同意(至少我沒看過)
有住才有付錢,沒住不付錢的
如果有,那種的一定很貴,因為房東只是把成本反應到你的房租上
不過如果你們一開始就有講好
你那半個月不在,希望那半個月不要算錢
他答應了又反悔就是他不對了
如果他反悔,你可以不要簽約,去找別間
我遇過一個房東,我搬進去後說要加我房租200/月
我就直接跟他說,可以,那我不要,你押金還我
我明天就搬
(他不可能馬上找得到人)
最後他就說,他想想,然後就算了
我的主張是,你可以有漲房租的權利
我也可以有不住的權利啊
以你目前的情況,你可以跟對方主張,要對方同意你不在時
你可以找別人來住(因為你有付房租)
不過我很好奇的是
1.找得到嗎(剛好時間要配合你)
2.你的傢俱怎辦?(就算是Furnished,萬一你找來住的人弄壞,也算你頭上喔)
所以如果你覺得很難找到人接你的空屋
那就不奇怪為什麼房東要漲價了
如果你們一開始沒講到這個問題
那常態是,你不住還是要付錢的啦…
所謂的常態通常就是…
大家用自己有利的方式解讀…
所以通常最後都是用商量的方式解決
你的房東看起來人還不錯,還願意打點折扣給你
我覺得挺合理的(不住的時後打個七折etc.)
反過來,如果你們講好了,也白紙黑字寫下來了
那改變主意是他不對,你可以拒付的
但若你們沒寫下來,只是講一講,那就很有得吵了
如果你水電是和另一個人分攤
那水電的部份,你的確是可以主張沒住的時間不付(通常要半個月以上)
--
: 今天早上跟我的轉租房東發生了一點不愉快,但明天一早要上飛機了,
: 也不可能臨時換房子。而且之前簽了七月的約也不好退。
: 我想問兩個問題:
: 1. 今天早上的不愉快是因為她突然說要加八月的房租。我想問是不是轉租
: 通常住幾個星期給幾個星期的錢?因為我八月只住到15號,之前問別人都是
: 算我月租/31天以後乘以天數或者月租/4乘兩周。她之前答應我了但今天又
: 反悔,最後我give in差價的六、七成。雖然沒有再凹的打算,但想知道大
: 家到底是怎麼處理這種問題的。
: 2. 她在我簽七月的租金之前突然說租金其實比原先說好的少二十幾塊,這
: 通常是apt manager的問題嗎?還是她的?
: 有點緊張接下來還會出事,因為覺得她最近開始有點反覆。
: 先謝謝大家幫忙解答了!
不是很看得懂前因後果,所以猜測的方式回答
不懂什麼叫"轉租房東"
我猜是二房東…
基本上,他只要合法有出租的權利(例如他和房東有講好)
那你和他的關係就是你對他,他對房東
一般租就是分month by month 或是 半年/一年約
如果是短租,有的是算天的,有的是算週的
通常算週比算天便宜,長租又比短租便宜
舉例來說
某個我問到的房子
租一年,每月1000, month by month,每月1200(最少三個月)
算週的,一週400,算天的,一天80。
後面二個,很少租得到,你覺得你虧,房東覺得更虧
如果你住了七月的前半個月,跳半個月,再租後一個月
中間15天他租出去的機會是零
因此,他一定會加你價,這個講好就好了
我想,你是想"有住"才付錢
那七月很ok
萬一有人八月想包整個月
那你只包下半個月,我想房東不會同意租你
很少有房東會同意(至少我沒看過)
有住才有付錢,沒住不付錢的
如果有,那種的一定很貴,因為房東只是把成本反應到你的房租上
不過如果你們一開始就有講好
你那半個月不在,希望那半個月不要算錢
他答應了又反悔就是他不對了
如果他反悔,你可以不要簽約,去找別間
我遇過一個房東,我搬進去後說要加我房租200/月
我就直接跟他說,可以,那我不要,你押金還我
我明天就搬
(他不可能馬上找得到人)
最後他就說,他想想,然後就算了
我的主張是,你可以有漲房租的權利
我也可以有不住的權利啊
以你目前的情況,你可以跟對方主張,要對方同意你不在時
你可以找別人來住(因為你有付房租)
不過我很好奇的是
1.找得到嗎(剛好時間要配合你)
2.你的傢俱怎辦?(就算是Furnished,萬一你找來住的人弄壞,也算你頭上喔)
所以如果你覺得很難找到人接你的空屋
那就不奇怪為什麼房東要漲價了
如果你們一開始沒講到這個問題
那常態是,你不住還是要付錢的啦…
所謂的常態通常就是…
大家用自己有利的方式解讀…
所以通常最後都是用商量的方式解決
你的房東看起來人還不錯,還願意打點折扣給你
我覺得挺合理的(不住的時後打個七折etc.)
反過來,如果你們講好了,也白紙黑字寫下來了
那改變主意是他不對,你可以拒付的
但若你們沒寫下來,只是講一講,那就很有得吵了
如果你水電是和另一個人分攤
那水電的部份,你的確是可以主張沒住的時間不付(通常要半個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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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9-06-30T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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