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屏溪河床長非法養殖爭議 - 生態環境討論

By Joseph
at 2009-09-08T21:02
at 2009-09-08T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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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olicy 看板]
作者: oodh (oodh) 看板: Policy
標題: [討論] 高屏溪河床長非法養殖爭議
時間: Tue Sep 8 21:01:07 2009
養蝦池全泡湯 數百人毆稽查員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08/69/1qp3r.html
打傷6公僕 里港8鄉民今主動投案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08/1/1qpgg.html
七河局:斜張橋下非法養殖已久 慢慢淘汰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08/1/1qpmx.html
這三則新聞,剛好和災後重建、國土復育、養殖業 都有關
不過已經屬於政策末端的執行面問題了
有興趣的人可以去點
如果考量執行效果,我想也許國土計劃相關政策應該規劃更多的教育計劃
或是配合更具規模的 強制-轉業-補助 措施
我是認為禁是一定要禁的,
只是像這一次數百人毆打公務員
重點是民眾並不覺得自己有錯,還認為沒領到補助已經夠可憐了,官員還不準他們復建
如果這樣立場的民眾為數一不少 民選首長和政務官又怎敢力挺
那其他的公務員難保不像以往「這次就算了,之後有毀損就不能重建」這樣將就過去
當然,也許可以說「這已經不是政策或政府的問題了」
但我覺得單是去說「不對的是誰」是沒什麼建設性的
法治國家裡 法規和預算 就是政府施行政策最大的兩項工具
現在我們預到民眾認知 和 生計現實上 主動或被動地無法接受配合立法者的立法精神
需要的不一定是「強硬手腕」或「妥協」
或者說,在強硬之前、在妥協之餘 我們應該從法規和政策(包括預算的使用)上
去規劃 也許是教育 -- 一方面用正義性、公益性、邏輯性
也許是轉業 -- 提供機會,也許是移地轉型 也許是改做別行的低利貸款
可以提供技職教育、可以提供額外的失業時期津貼
作為災後重建補助的一環、或是國土計劃落實的一環
或是優先納入 中央、地方政府打消失業計劃的名單
去抑制民眾選擇簡便的就地復建
就像打小孩一樣, 爸媽看到小孩表現差、不聽話、闖了禍
打小孩往往是最簡便、最不需門檻、衝動時最容易選擇的做法
作一個老師,在與家長接觸時就有這個責任去帶給他們新知、輔導 協助教導小孩
政府,也許不應該說「有這個責任」 -- 這樣會變成「誰有錯、誰有責」的問題
而是政府能,也應該
讓民眾知道、讓他們有更多能力、更少負擔 不去選擇那個簡單的、保護自己的方法
不只是斜張橋下的非法養殖
也不會只有現在浮上台面的原民遷村問題
國土三法如果真的通過、施行, 類似的問題也一直在各地、各行業、群裡跑出來
到了最後,我認為 還是會需要「強硬的手腕」 -- 也許會出現的是「妥協」
但,不論如何
不管是教育或轉業
適當的配套設計才能讓民眾的衝擊和不滿減小
不但降低「強硬施行」的壓力
也能減少「妥協」對立法精神、政策整體的目標公益 所造成的損傷
well 可以確定的是,未來這條國土復育的路 不會很好走...
--
˙ - . ˍ ◣ _- .︿. ˍ◣ . ↘ 千山鳥絕,萬徑蹤滅 ↙ - ﹒
ˍ ▂▄ ▂◥◣∕\ ∕ ╲ ◥◣ _ ↗ 孤舟簑翁,獨釣江雪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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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ˍ_ __ . oodh《殘江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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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odh (oodh) 看板: Policy
標題: [討論] 高屏溪河床長非法養殖爭議
時間: Tue Sep 8 21:01:07 2009
養蝦池全泡湯 數百人毆稽查員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08/69/1qp3r.html
打傷6公僕 里港8鄉民今主動投案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08/1/1qpgg.html
七河局:斜張橋下非法養殖已久 慢慢淘汰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08/1/1qpmx.html
這三則新聞,剛好和災後重建、國土復育、養殖業 都有關
不過已經屬於政策末端的執行面問題了
有興趣的人可以去點
如果考量執行效果,我想也許國土計劃相關政策應該規劃更多的教育計劃
或是配合更具規模的 強制-轉業-補助 措施
我是認為禁是一定要禁的,
只是像這一次數百人毆打公務員
重點是民眾並不覺得自己有錯,還認為沒領到補助已經夠可憐了,官員還不準他們復建
如果這樣立場的民眾為數一不少 民選首長和政務官又怎敢力挺
那其他的公務員難保不像以往「這次就算了,之後有毀損就不能重建」這樣將就過去
當然,也許可以說「這已經不是政策或政府的問題了」
但我覺得單是去說「不對的是誰」是沒什麼建設性的
法治國家裡 法規和預算 就是政府施行政策最大的兩項工具
現在我們預到民眾認知 和 生計現實上 主動或被動地無法接受配合立法者的立法精神
需要的不一定是「強硬手腕」或「妥協」
或者說,在強硬之前、在妥協之餘 我們應該從法規和政策(包括預算的使用)上
去規劃 也許是教育 -- 一方面用正義性、公益性、邏輯性
也許是轉業 -- 提供機會,也許是移地轉型 也許是改做別行的低利貸款
可以提供技職教育、可以提供額外的失業時期津貼
作為災後重建補助的一環、或是國土計劃落實的一環
或是優先納入 中央、地方政府打消失業計劃的名單
去抑制民眾選擇簡便的就地復建
就像打小孩一樣, 爸媽看到小孩表現差、不聽話、闖了禍
打小孩往往是最簡便、最不需門檻、衝動時最容易選擇的做法
作一個老師,在與家長接觸時就有這個責任去帶給他們新知、輔導 協助教導小孩
政府,也許不應該說「有這個責任」 -- 這樣會變成「誰有錯、誰有責」的問題
而是政府能,也應該
讓民眾知道、讓他們有更多能力、更少負擔 不去選擇那個簡單的、保護自己的方法
不只是斜張橋下的非法養殖
也不會只有現在浮上台面的原民遷村問題
國土三法如果真的通過、施行, 類似的問題也一直在各地、各行業、群裡跑出來
到了最後,我認為 還是會需要「強硬的手腕」 -- 也許會出現的是「妥協」
但,不論如何
不管是教育或轉業
適當的配套設計才能讓民眾的衝擊和不滿減小
不但降低「強硬施行」的壓力
也能減少「妥協」對立法精神、政策整體的目標公益 所造成的損傷
well 可以確定的是,未來這條國土復育的路 不會很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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