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制度完整指南|被選上了怎麼辦?
某天你收到法院寄來的一封信,告訴你被抽選為「國民法官候選人」。你的第一反應可能是:這是詐騙嗎?然後才意識到——國民法官法已經在 2023 年正式上路,你真的有可能被抽到坐在法庭上參與審判。這篇帶你了解整個制度,從收到通知到走出法庭。
國民法官是什麼?為什麼需要一般人來審判?
國民法官法在 2020 年由立法院三讀通過,2023 年 1 月 1 日正式施行。簡單來說,就是讓一般民眾和職業法官一起坐在法庭上,共同審理特定的重大刑事案件。
過去台灣的刑事審判完全由職業法官負責。這個制度的問題是:法官長年處理案件,可能產生「職業麻痺」,對量刑的感受和社會大眾有落差。引進國民法官,就是讓人民的法感情直接參與司法——你會覺得這個案子判太輕還是太重?這是國民法官存在的核心意義。
這個制度參考了日本的「裁判員制度」,由 6 位國民法官和 3 位職業法官組成合議庭,一起決定被告有罪或無罪、量刑多少。
| 角色 | 人數 | 身分 | 職責 |
|---|---|---|---|
| 職業法官 | 3 位 | 專業法官 | 主持審判程序、解釋法律 |
| 國民法官 | 6 位 | 一般民眾 | 聽取證據、參與評議、投票表決 |
| 備位國民法官 | 1-4 位 | 一般民眾 | 候補,正式國民法官無法續任時遞補 |
哪些案件會用國民法官審判?
不是所有案件都有國民法官。國民法官法規定適用的案件範圍是:
2023 年起: 所犯最輕本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故意犯罪因而致人於死之案件。
2026 年起: 擴大適用範圍,將部分故意犯罪致人於重傷的案件也納入。
白話來說,就是殺人、重傷害致死、強盜致死、放火致死這類最嚴重的刑事案件。
| 案件類型 | 舉例 | 是否適用國民法官 |
|---|---|---|
| 殺人罪 | 故意殺人 | 適用 |
| 傷害致死 | 打架打死人 | 適用 |
| 強盜致死 | 搶劫殺人 | 適用 |
| 酒駕致死 | 酒駕撞死人 | 適用 |
| 縱火致死 | 放火燒死人 | 適用 |
| 一般竊盜 | 偷東西 | 不適用 |
| 詐欺 | 電話詐騙 | 不適用 |
| 毒品 | 販毒 | 不適用(但未來可能擴大) |
少年案件、案件涉及國家機密的案件,以及被告為現任總統等特殊身分的案件,不適用國民法官制度。
誰會被抽選?抽選流程是什麼?
國民法官的候選人名單是從全國年滿 23 歲的國民中隨機抽出的。整個抽選流程分好幾個階段:
第一階段:初選名冊(前一年 9-10 月)
地方法院每年會向轄區內的地方政府索取年滿 23 歲的國民名單,再用隨機方式從中抽出一定數量的人,編成「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
第二階段:複選名冊(前一年 10-12 月)
法院會寄發調查表給初選名冊上的人,確認他們是否有不能擔任國民法官的情形(例如法律相關從業人員、軍人、警察等)。排除不合格的人後,編成「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
第三階段:到庭抽選(案件發生後)
當某個案件要用國民法官審判時,法院會從複選名冊中隨機抽出數十人,通知他們到法院接受「選任程序」。在選任程序中,法官、檢察官和辯護律師會對候選人提問,最後選出 6 位國民法官和若干備位國民法官。
| 階段 | 時間 | 你會收到什麼 |
|---|---|---|
| 初選名冊 | 每年 9-10 月 | 調查表(確認資格) |
| 複選名冊 | 每年 10-12 月 | 列入名冊通知 |
| 到庭抽選 | 案件發生後 | 到庭通知(指定日期到法院) |
| 正式選任 | 到庭當天 | 宣誓成為國民法官 |
哪些人不能當國民法官?
- 未滿 23 歲
- 法律、司法相關從業人員(法官、檢察官、律師、司法官考試及格者)
- 現役軍人、警察
- 被褫奪公權、受監護宣告
- 曾因案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確定(有例外)
國民法官的審判流程
一旦你被選為國民法官,審判流程大致如下:
第一天:開審陳述
法官會先向國民法官說明案件的基本事實和法律爭點。然後檢察官和辯護律師分別做開審陳述——各自說明他們認為的案件真相和主張。
在這個階段,你只是「聽」,不需要發言。
第二天起:調查證據
這是審判的核心階段。檢察官和辯護律師會交互詰問證人、鑑定人,提出物證和文書證據。國民法官可以透過審判長向證人補充提問。
證據調查可能持續數天,取決於案件的複雜程度。你需要仔細聆聽每一項證據,做筆記(法院會提供筆記本)。
辯論
證據調查結束後,檢察官和辯護律師做最後的言詞辯論。這是雙方「總結」的階段——告訴你為什麼應該判有罪或無罪、應該判多重。
評議
關起門來,9 個人(3 位法官 + 6 位國民法官)坐在評議室討論和投票。
有罪/無罪的判決:需要 9 人中至少 6 票同意(且至少包含 1 位國民法官和 1 位職業法官的同意票)。
量刑:同樣需要 6 票以上的多數決。如果意見分散,從最重的刑度開始累計,加到超過半數為止。
評議過程中,職業法官會解釋法律規定和量刑參考,但不能指示國民法官「應該」怎麼投票。每個人的一票都是平等的。
國民法官的權利與保障
擔任國民法官期間,你有以下權利和保障:
| 項目 | 內容 |
|---|---|
| 日費 | 每日 3,000 TWD(2023 年標準) |
| 旅費 | 依實際交通費用核實報銷 |
| 公假 | 雇主必須給予公假,不得扣薪或做不利處分 |
| 人身安全 | 審判期間個資保密,法院負責安全維護 |
| 心理支持 | 審判後可申請心理諮商(處理重大案件的心理壓力) |
國民法官的身分資訊是保密的。審判結束後,你不得對外透露評議過程和其他國民法官的意見,違反者可處罰鍰。
可以拒絕當國民法官嗎?
原則上,擔任國民法官是國民義務,不能隨意拒絕。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人,可以處 3 萬元以下罰鍰。
但以下情況你可以申請拒絕:
- 年滿 70 歲以上
- 學校的老師或學生(在學期間)
- 曾在 5 年內擔任過國民法官
- 因生活上的重大需要,執行職務顯有困難(例如需要照顧無人照護的親屬、懷孕、重大疾病等)
如果你有上述情形,在收到通知後向法院提出申請,由法院審酌是否准許。
常見問題 FAQ
Q:收到國民法官的通知,我的公司會不會不高興?可以請假嗎?
國民法官法明確規定,雇主必須給予國民法官公假,而且不能因此扣薪、解僱或做任何不利處分。如果你的雇主違反這個規定,你可以向勞動局檢舉。法院也會開立「國民法官到庭證明」,你可以用這個證明向公司請假。實務上,大部分雇主都會配合,因為違反的罰則不輕。不過建議你在收到通知後儘早告知主管,讓公司有時間安排職務代理。
Q:審判要花多少時間?會不會影響很大?
目前國民法官案件的審判天數大約在 3-5 天左右,但複雜的案件可能更長。連同選任程序,你可能需要請 4-7 個工作天的假。日費每天 3,000 TWD,加上公司不得扣薪,所以經濟上的影響還算可控。心理上的影響則因人而異——你可能會在法庭上看到犯罪現場照片、聽到令人不適的證詞,這些會有一定的心理負擔。審判結束後法院會提供心理諮商資源,如果你覺得需要,不要猶豫去使用。
Q:我完全不懂法律,真的有能力參與審判嗎?不會判錯嗎?
國民法官制度的設計就是讓「不懂法律的人」參與。你不需要有任何法律知識,職業法官會在評議過程中解釋所有相關法律。你的角色是帶入「一般人的常識和價值觀」——這正是這個制度想要的。至於判錯的擔憂,刑事案件有「超越合理懷疑」的證明標準,職業法官會引導國民法官理解這個概念。而且判決需要 9 人中 6 票同意,不會因為某一個人的誤判就影響結果。
Q:國民法官跟陪審團有什麼不同?
最大的差別是:美國的陪審團制度中,陪審員獨立決定有罪或無罪,法官只負責法律程序和量刑;台灣的國民法官制度中,國民法官和職業法官一起決定有罪無罪和量刑。另一個差別是人數——美國陪審團通常 12 人,台灣國民法官 6 人。台灣的制度更接近日本的裁判員制度和韓國的國民參與審判制度,而不是英美的陪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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