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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制度完整指南|被選上了怎麼辦?

某天你收到法院寄來的一封信,告訴你被抽選為「國民法官候選人」。你的第一反應可能是:這是詐騙嗎?然後才意識到——國民法官法已經在 2023 年正式上路,你真的有可能被抽到坐在法庭上參與審判。這篇帶你了解整個制度,從收到通知到走出法庭。

國民法官是什麼?為什麼需要一般人來審判?

國民法官法在 2020 年由立法院三讀通過,2023 年 1 月 1 日正式施行。簡單來說,就是讓一般民眾和職業法官一起坐在法庭上,共同審理特定的重大刑事案件。

過去台灣的刑事審判完全由職業法官負責。這個制度的問題是:法官長年處理案件,可能產生「職業麻痺」,對量刑的感受和社會大眾有落差。引進國民法官,就是讓人民的法感情直接參與司法——你會覺得這個案子判太輕還是太重?這是國民法官存在的核心意義。

這個制度參考了日本的「裁判員制度」,由 6 位國民法官和 3 位職業法官組成合議庭,一起決定被告有罪或無罪、量刑多少。

角色 人數 身分 職責
職業法官 3 位 專業法官 主持審判程序、解釋法律
國民法官 6 位 一般民眾 聽取證據、參與評議、投票表決
備位國民法官 1-4 位 一般民眾 候補,正式國民法官無法續任時遞補

哪些案件會用國民法官審判?

不是所有案件都有國民法官。國民法官法規定適用的案件範圍是:

2023 年起: 所犯最輕本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故意犯罪因而致人於死之案件。

2026 年起: 擴大適用範圍,將部分故意犯罪致人於重傷的案件也納入。

白話來說,就是殺人、重傷害致死、強盜致死、放火致死這類最嚴重的刑事案件。

案件類型 舉例 是否適用國民法官
殺人罪 故意殺人 適用
傷害致死 打架打死人 適用
強盜致死 搶劫殺人 適用
酒駕致死 酒駕撞死人 適用
縱火致死 放火燒死人 適用
一般竊盜 偷東西 不適用
詐欺 電話詐騙 不適用
毒品 販毒 不適用(但未來可能擴大)

少年案件、案件涉及國家機密的案件,以及被告為現任總統等特殊身分的案件,不適用國民法官制度。

誰會被抽選?抽選流程是什麼?

國民法官的候選人名單是從全國年滿 23 歲的國民中隨機抽出的。整個抽選流程分好幾個階段:

第一階段:初選名冊(前一年 9-10 月)

地方法院每年會向轄區內的地方政府索取年滿 23 歲的國民名單,再用隨機方式從中抽出一定數量的人,編成「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

第二階段:複選名冊(前一年 10-12 月)

法院會寄發調查表給初選名冊上的人,確認他們是否有不能擔任國民法官的情形(例如法律相關從業人員、軍人、警察等)。排除不合格的人後,編成「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

第三階段:到庭抽選(案件發生後)

當某個案件要用國民法官審判時,法院會從複選名冊中隨機抽出數十人,通知他們到法院接受「選任程序」。在選任程序中,法官、檢察官和辯護律師會對候選人提問,最後選出 6 位國民法官和若干備位國民法官。

階段 時間 你會收到什麼
初選名冊 每年 9-10 月 調查表(確認資格)
複選名冊 每年 10-12 月 列入名冊通知
到庭抽選 案件發生後 到庭通知(指定日期到法院)
正式選任 到庭當天 宣誓成為國民法官

哪些人不能當國民法官?

  • 未滿 23 歲
  • 法律、司法相關從業人員(法官、檢察官、律師、司法官考試及格者)
  • 現役軍人、警察
  • 被褫奪公權、受監護宣告
  • 曾因案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確定(有例外)

國民法官的審判流程

一旦你被選為國民法官,審判流程大致如下:

第一天:開審陳述

法官會先向國民法官說明案件的基本事實和法律爭點。然後檢察官和辯護律師分別做開審陳述——各自說明他們認為的案件真相和主張。

在這個階段,你只是「聽」,不需要發言。

第二天起:調查證據

這是審判的核心階段。檢察官和辯護律師會交互詰問證人、鑑定人,提出物證和文書證據。國民法官可以透過審判長向證人補充提問。

證據調查可能持續數天,取決於案件的複雜程度。你需要仔細聆聽每一項證據,做筆記(法院會提供筆記本)。

辯論

證據調查結束後,檢察官和辯護律師做最後的言詞辯論。這是雙方「總結」的階段——告訴你為什麼應該判有罪或無罪、應該判多重。

評議

關起門來,9 個人(3 位法官 + 6 位國民法官)坐在評議室討論和投票。

有罪/無罪的判決:需要 9 人中至少 6 票同意(且至少包含 1 位國民法官和 1 位職業法官的同意票)。

量刑:同樣需要 6 票以上的多數決。如果意見分散,從最重的刑度開始累計,加到超過半數為止。

評議過程中,職業法官會解釋法律規定和量刑參考,但不能指示國民法官「應該」怎麼投票。每個人的一票都是平等的。

國民法官的權利與保障

擔任國民法官期間,你有以下權利和保障:

項目 內容
日費 每日 3,000 TWD(2023 年標準)
旅費 依實際交通費用核實報銷
公假 雇主必須給予公假,不得扣薪或做不利處分
人身安全 審判期間個資保密,法院負責安全維護
心理支持 審判後可申請心理諮商(處理重大案件的心理壓力)

國民法官的身分資訊是保密的。審判結束後,你不得對外透露評議過程和其他國民法官的意見,違反者可處罰鍰。

可以拒絕當國民法官嗎?

原則上,擔任國民法官是國民義務,不能隨意拒絕。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人,可以處 3 萬元以下罰鍰。

但以下情況你可以申請拒絕:

  • 年滿 70 歲以上
  • 學校的老師或學生(在學期間)
  • 曾在 5 年內擔任過國民法官
  • 因生活上的重大需要,執行職務顯有困難(例如需要照顧無人照護的親屬、懷孕、重大疾病等)

如果你有上述情形,在收到通知後向法院提出申請,由法院審酌是否准許。

常見問題 FAQ

Q:收到國民法官的通知,我的公司會不會不高興?可以請假嗎?

國民法官法明確規定,雇主必須給予國民法官公假,而且不能因此扣薪、解僱或做任何不利處分。如果你的雇主違反這個規定,你可以向勞動局檢舉。法院也會開立「國民法官到庭證明」,你可以用這個證明向公司請假。實務上,大部分雇主都會配合,因為違反的罰則不輕。不過建議你在收到通知後儘早告知主管,讓公司有時間安排職務代理。

Q:審判要花多少時間?會不會影響很大?

目前國民法官案件的審判天數大約在 3-5 天左右,但複雜的案件可能更長。連同選任程序,你可能需要請 4-7 個工作天的假。日費每天 3,000 TWD,加上公司不得扣薪,所以經濟上的影響還算可控。心理上的影響則因人而異——你可能會在法庭上看到犯罪現場照片、聽到令人不適的證詞,這些會有一定的心理負擔。審判結束後法院會提供心理諮商資源,如果你覺得需要,不要猶豫去使用。

Q:我完全不懂法律,真的有能力參與審判嗎?不會判錯嗎?

國民法官制度的設計就是讓「不懂法律的人」參與。你不需要有任何法律知識,職業法官會在評議過程中解釋所有相關法律。你的角色是帶入「一般人的常識和價值觀」——這正是這個制度想要的。至於判錯的擔憂,刑事案件有「超越合理懷疑」的證明標準,職業法官會引導國民法官理解這個概念。而且判決需要 9 人中 6 票同意,不會因為某一個人的誤判就影響結果。

Q:國民法官跟陪審團有什麼不同?

最大的差別是:美國的陪審團制度中,陪審員獨立決定有罪或無罪,法官只負責法律程序和量刑;台灣的國民法官制度中,國民法官和職業法官一起決定有罪無罪和量刑。另一個差別是人數——美國陪審團通常 12 人,台灣國民法官 6 人。台灣的制度更接近日本的裁判員制度和韓國的國民參與審判制度,而不是英美的陪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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