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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勞工權益 2026|可以隨時被開除嗎?完整解析

試用期的法律地位

首先要釐清一個重要觀念:台灣勞基法沒有「試用期」的明文規定

這代表什麼?

  • 試用期是企業內部的人事管理制度,不是法律上的特殊身分
  • 試用期間的勞工與正式員工享有完全相同的法律保障
  • 不能因為是試用期就減少勞工權益
  • 法院實務上承認試用期的存在,但對雇主的解僱仍有一定限制

最高法院判例認為:試用期約定有效,但雇主終止契約仍須符合勞基法規定,不得任意解僱。

試用期間你有哪些權利?

很多新鮮人不知道,試用期間你就已經享有完整的勞動權益:

權益項目 試用期間是否適用 說明
勞保 適用 到職日即應投保
健保 適用 到職日即應投保
勞退 6% 適用 雇主應從到職日起提撥
資遣費 適用 非自願離職應給付
預告期 適用 依年資計算(未滿 3 個月免預告)
特休假 適用 到職滿 6 個月起有 3 天(試用期年資合併計算)
加班費 適用 依勞基法第 24 條計算
國定假日 適用 國定假日出勤應加倍給薪
性別工作平等保護 適用 不得因懷孕、性別等解僱

常見違法情況

公司說法 合法性 正確做法
「試用期不保勞保」 違法 到職當天就要投保
「試用期薪水打八折」 不違法但須事先約定 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28,590 元
「試用期沒有加班費」 違法 有加班事實就應給付
「試用期離職扣違約金」 通常違法 除非有合理的最低服務年限約定
「試用期不算年資」 違法 試用期年資應併入正式年資計算

試用期被解雇的合法條件

試用期雖然讓雇主有較大的「觀察空間」,但不代表可以隨意開除。法院認為合法的解僱需要:

合法解僱的條件

  1. 客觀不適任:有具體事證證明勞工能力不足(如考核紀錄、錯誤紀錄)
  2. 已給予改善機會:曾告知問題並給予合理改善時間
  3. 符合解僱最後手段原則:沒有其他較輕微的處置方式(如調職、再訓練)

不合法的解僱理由

理由 為什麼違法
「跟團隊不合」(無具體事證) 過於主觀,不構成合法解僱理由
「公司營運調整」但只資遣試用期員工 需證明確實有營運緊縮,且資遣順序合理
懷孕被知道後「試用期不通過」 明顯性別歧視,可求償
「你態度不好」(無書面記錄) 缺乏客觀證據
到職第 2 天就說不適任 未給予合理觀察與改善時間

試用期長度上限

勞基法沒有明定試用期上限,但實務上:

試用期長度 法院態度
3 個月以內 普遍認為合理
3~6 個月 視職務複雜度,部分可接受
超過 6 個月 法院多認為過長,可能無效
1 年以上 幾乎都被認定無效

約定過長的試用期,法院可能直接認定無效,視同正式僱用。

試用期延長合法嗎?

  • 原則上可以,但須雙方合意
  • 延長後總長度仍不宜超過 6 個月
  • 雇主單方面宣布延長,可視為正式聘用

試用期不通過的正確應對

如果收到「試用期不通過」的通知,不要驚慌,按以下步驟保障權益:

第一步:確認是否合法

  • 公司是否有給予具體的不適任理由?
  • 試用期間是否有書面考核或改善通知?
  • 是否有歧視嫌疑(性別、年齡、懷孕等)?

第二步:確認應有權益

應領取項目 計算方式
資遣費 平均工資 × 年資 × 0.5(新制)
預告工資 未滿 3 個月免預告;3 個月以上預告 10 天
未休假折算 如有未休假日,按日薪折算
非自願離職證明 公司必須開立

第三步:留存證據

  • 保留所有 Email、通訊軟體對話紀錄
  • 保留薪資單、到職通知、試用期考核文件
  • 保留出勤紀錄

第四步:尋求協助

  • 免費法律諮詢:各縣市勞動局
  • 勞資調解:免費申請,約 2~4 週處理
  • 1955 勞工諮詢專線

試用期自己想離職怎麼辦?

試用期間自願離職的規定和正式員工相同:

年資 預告期
未滿 3 個月 不需預告(可以隨時走)
3 個月以上未滿 1 年 提前 10 天通知
  • 試用期內自願離職沒有違約金(除非有合法的最低服務年限約定)
  • 自願離職沒有資遣費
  • 年資仍計入勞退(已提撥的 6% 是你的)

試用期約定書簽名前要注意什麼?

入職時公司常要求簽署試用期相關文件,注意以下陷阱:

條款 是否合理 說明
試用期 3 個月 合理 一般常見長度
試用期薪資較正式低 視情況 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試用期不通過不付資遣費 不合理 違反勞基法,該條款無效
試用期內離職須賠償訓練費 不合理 除非訓練費確實龐大且有合理約定
試用期考核標準 合理 建議要求書面明確載明

常見問題 Q&A

Q:試用期可以請特休嗎?

試用期的年資併入計算。特休假是到職滿 6 個月才有 3 天,所以 3 個月試用期內通常還沒有特休。但如果試用期後轉正,6 個月年資要從到職日起算(含試用期)。

Q:試用期被開除會影響找下份工作嗎?

不會。資遣紀錄不會出現在任何公開系統中,新雇主無法查詢。除非你主動告知或寫在履歷上。

Q:試用期可以拒絕加班嗎?

可以。試用期勞工和正式員工一樣,有權拒絕超時加班。雇主延長工時需經勞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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