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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扣除額 vs 列舉扣除額怎麼選?哪個報稅較省

報綜合所得稅時,會遇到一個選擇:「一般扣除額」要選「標準扣除額」還是「列舉扣除額」?很多人隨便選標準(方便),卻可能「列舉其實比較省、白白多繳稅」。這篇說明兩者的差別、列舉扣除額包含哪些項目、以及怎麼判斷「哪個對你比較划算」,幫你報稅時選對、少繳稅。

提醒:本文為一般說明,扣除額的項目、金額、規定依財政部當年度的規定,實際以報稅時的法令與國稅局資訊為準。

標準扣除額 vs 列舉扣除額:二選一

報綜所稅計算時,有一個「一般扣除額」,你可以「二選一」:

方式 概念
標準扣除額 一個「固定的金額」直接扣除,不必拿單據、最簡單
列舉扣除額 把「符合規定的特定支出」加總起來扣除,要保留單據

重點:兩者「擇一」,選「金額較高的那個」對你較省(扣除額越高、課稅的所得越低、繳的稅越少)。所以判斷的方法是「算算你的『列舉』加起來,有沒有超過『標準』」——超過就用列舉(較省)、沒超過就用標準(簡單)。

列舉扣除額包含哪些?

列舉扣除額是「把符合規定的特定支出加總」,常見的項目包括(依規定):

項目 概念
保險費 人身保險(如壽險、健保等)的保費,有限額
醫藥及生育費 醫療、生育的費用(符合規定的)
捐贈 對合於規定對象的捐贈,有限額規定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房貸利息) 自住房貸的利息,有限額、有條件
災害損失 因災害的損失(符合規定)
其他符合規定的項目 依規定

提醒:房屋租金支出已於 114 年度起改列「特別扣除額」(上限 18 萬),不再是列舉扣除額的項目,因此不算入這裡的列舉加總——但仍跟房貸利息「擇一」,詳見下方說明。

所以「列舉」適合「有這些支出(尤其金額大的,如房貸利息、大筆醫療、捐贈、保險)」的人——把這些加起來,如果超過標準扣除額,用列舉就比較省。

怎麼判斷該用哪個?

判斷很簡單:「比大小」。

  1. 先看你的「標準扣除額」是多少(一個固定金額,單身和有配偶不同)。
  2. 算算你的「列舉扣除額」加起來是多少(把保險、醫療、捐贈、房貸利息等符合規定的加總)。
  3. 哪個高就用哪個——列舉 > 標準 → 用列舉(較省);列舉 < 標準 → 用標準(既較省又簡單)。

實務上:

租屋族請注意: 房屋租金支出不算在「列舉 vs 標準」的比較裡——114 年度起它是獨立的特別扣除額(上限 18 萬),不論你選標準還是列舉,符合條件(含稅率未達 20%)都能另外再扣,詳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怎麼申報

列舉常見的「金額較大」項目

如果你有這些「金額較大」的列舉項目,特別值得算一下列舉划不划算:

這些之中,「房貸利息」往往是讓列舉勝出的關鍵——有房貸的人,務必比一下列舉。要注意:如果你申報了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就不能再列舉房貸利息(兩者仍是擇一,只是租金已經不是列舉項目,而是獨立於標準/列舉之外的特別扣除額)。

用列舉要注意:保留單據、符合規定

如果你決定用列舉,要注意:

報稅扣除額的全貌

報綜所稅時,會減掉好幾種東西,搞懂全貌才不會混淆「標準/列舉」和其他扣除:

減項 說明 關係
免稅額 依本人、配偶、扶養人數 都有
一般扣除額 標準 或 列舉(二選一,選高的) 擇一
特別扣除額 薪資、教育、幼兒、長照等 符合就再扣
基本生活費差額 保障基本生活的機制 依規定

可以看出,「標準 vs 列舉」只是「一般扣除額」這一項的二選一——它和「免稅額、特別扣除額」是「分開的、可以同時有」。所以別把它們搞混:你「選了標準(或列舉)」之後,「免稅額、符合的特別扣除額」都還是照扣的。報稅時,把「免稅額 + 一般扣除額(標準/列舉擇優)+ 所有符合的特別扣除額」都扣足,才是合法地把稅降到最低。其中「標準 vs 列舉」要「比大小選高的」(有房貸、房租、大筆保險醫療捐贈的人記得比一下列舉);特別扣除額則要「對照自己的情況別漏掉」。把這個全貌搞清楚,報稅就不會糊里糊塗多繳稅。善用報稅系統,它會幫你處理和比較大部分。

常見問題

Q:報稅時「標準扣除額」和「列舉扣除額」差在哪?我該選哪個?

差別在於「標準是一個固定金額、直接扣、最簡單;列舉是把符合規定的特定支出加總起來扣、要保留單據」——你「二選一」,選「金額較高的那個」就較省。報綜所稅時的「一般扣除額」,可以在「標準」和「列舉」中二選一:第一,「標準扣除額」——它是「一個固定的金額」(單身 131,000、有配偶合計 262,000),你直接用這個金額扣除,不必拿任何單據;第二,「列舉扣除額」——它是「把你符合規定的特定支出(如保險費、醫藥費、捐贈、自住房貸利息等)加總起來」當扣除額,但要保留單據證明。關鍵是「兩者擇一,選金額高的較省」。實務上:第一,「沒什麼大筆列舉支出的人」(例如沒買房沒房貸、醫療捐贈也不多)——你的列舉項目加起來可能「不到標準扣除額」,那就用標準;第二,「有大筆列舉支出的人」(例如有自住房貸的利息、大筆的醫療費、不少的捐贈、保險費繳很多)——這些加起來可能超過標準扣除額,用列舉就比較省。要注意:房屋租金支出從 114 年度起已經不是列舉項目,而是獨立的特別扣除額(詳見下一題),不列入這裡的列舉加總比較。報稅軟體通常會自動幫你比較標準和列舉哪個划算,你不一定要自己手算。

Q:我有房貸利息、繳了不少保險,是不是用列舉比較省?租屋族呢?

有自住房貸利息、大筆保險費、醫療費、捐贈的人,很可能用列舉比較省——這些都是常見的、金額可能較大的列舉項目,把它們加起來,如果超過標準扣除額(單身 131,000),用列舉就較省,值得整理單據(房貸利息證明、保險繳費證明、醫療收據、捐贈收據等)申報。但如果你是租屋族,房屋租金支出從 114 年度起已經改列「特別扣除額」(上限 18 萬),不再是列舉扣除額的項目——這代表你不用先湊列舉總額才能扣房租,不論你選標準扣除還是列舉扣除,符合條件(含綜所稅適用稅率未達 20%)都能直接另外再扣 18 萬租金。要注意的是,房貸利息(列舉)和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雖然性質不同,但法規仍規定只能擇一申報(你不會同時自住又租屋)。所以:有房貸的人比一下列舉划不划算;租屋的人直接確認稅率是否在 20% 以下,符合就能多扣一筆。

Q:用列舉扣除額要準備什麼?會不會很麻煩?

用列舉要保留各項支出符合規定的單據證明(如保險繳費證明、醫療收據、捐贈收據、房貸利息證明等),確實比用標準(不用單據)麻煩一點,但現在報稅系統會自動帶入很多資料(如保險費、捐贈、房貸利息等國稅局已掌握的資料)、並自動幫你比較標準和列舉哪個划算,所以沒有想像中麻煩。你主要要做的是:確認系統帶入的資料、補上系統沒有的(如某些醫療收據),並保留好單據備查。如果你的列舉加起來明顯超過標準,用列舉能少繳不少稅,多花一點整理單據的工夫很值得;如果列舉根本不到標準,用標準就好。別因為怕麻煩就一律用標準,讓報稅系統幫你比較,該用列舉時用列舉。

標準 vs 列舉扣除額的 3 個重點

  1. 兩者擇一、選金額高的較省:算你的列舉加起來有沒有超過標準扣除額(房屋租金支出已不算在列舉裡)。
  2. 有房貸利息、大筆保險醫療捐贈的人,列舉常較省,值得整理單據;租屋族則直接確認稅率是否在 20% 以下即可申報房租特別扣除額。
  3. 善用報稅系統:它會自動帶入資料、比較標準與列舉、選較省的,沒想像中麻煩。

資料來源

標準扣除額與列舉扣除額的金額、適用比較,整理自下列官方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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