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點飛魚給達悟人! - 自然保育討論

By Cara
at 2005-04-28T13:09
at 2005-04-28T13:09
Table of Contents
你們好^^ 我是以前的社員宜家~
雖然沒有再去了 但還是常常會來這個版看看
想轉這篇文章過來 不知道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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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點飛魚給達悟人!
自由時報 自由廣場 中華民國94年4月22日星期五
■賴坤成
隨著初春時序來臨,東、南海岸又開始掀起一股「飛魚」風,
除了蘭嶼進入傳統的捕飛魚季節外,東管處與恆春漁會也不約而同
競相舉辦「東海岸飛魚季」、「恆春飛魚季」,搶搭這股所謂
「地方產業文化觀光化」的熱潮,紛紛結合飯店旅遊業者擴大
舉辦推出「飛魚大餐」,以往上不了檯面的飛魚,一下子鹹魚翻生,
成為五星級飯店的座上佳餚,價格也一路攀高,從四、五年前一百元
可以買到十來尾到今年只剩兩三尾,還得找關係搶購,真不可同日而語。
為了供應市場日益增加的需求,近日來蘭嶼外海不時有來自成功、
富崗、恆春後壁湖等動輒三、五十噸的大型拖網漁船,不分日夜
大肆捕撈飛魚,甚至騎著水上摩托車來回趕魚。駕著小舢舨,甚至
傳統拼板舟的達悟人,只能眼睜睜地看著飛魚被「一網打盡」,送進
五星級飯店的饕客腹裡,眼紅的不是漁獲的多寡,而是對傳統文化的
逐漸流失與自然生態的失衡。
飛魚是一種大洋高溫表層的洄游魚類,每年三月開始至六月間從菲律賓
北部、巴士海峽隨著黑潮順流北游,然後在宜蘭外海產卵,在東海岸
常見的有黑鰭飛魚、白鰭飛魚、紅斑鰭飛魚、紫斑鰭飛魚等約十餘種。
對於達悟人而言,長著翅膀、更可以躍離水面一公尺、凌波飛越兩三百
公尺的飛魚,不只是大自然恩賜的食物,更是孕育出豐富的海洋文化
不可或缺的因素。諸多的神話傳說與禁忌,從二月到十月間一連串的祭典,
甚至於季節的畫分,都與飛魚密不可分。
例如達悟人以捕捉飛魚汛期為軸線,將一年分為飛魚將要有的時候
(十一月至二月)為冬季,捕飛魚期間(三至六月)為春季,飛魚期
結束後(七月至十月的颱風季節)為夏季. 白鰭飛魚是最先抵達蘭嶼的
北部、巴士海峽隨著黑潮順流北游,然後在宜蘭外海產卵,在東海岸
常見的有黑鰭飛魚、白鰭飛魚、紅斑鰭飛魚、紫斑鰭飛魚等約十餘種。
對於達悟人而言,長著翅膀、更可以躍離水面一公尺、凌波飛越兩三百
公尺的飛魚,不只是大自然恩賜的食物,更是孕育出豐富的海洋文化
不可或缺的因素。諸多的神話傳說與禁忌,從二月到十月間一連串的祭典,
甚至於季節的畫分,都與飛魚密不可分。
例如達悟人以捕捉飛魚汛期為軸線,將一年分為飛魚將要有的時候
(十一月至二月)為冬季,捕飛魚期間(三至六月)為春季,飛魚期
結束後(七月至十月的颱風季節)為夏季. 白鰭飛魚是最先抵達蘭嶼的
魚種,絕對不可以在白天捕撈;黑鰭飛魚是最珍貴的,只能日曬不可以
用火烤,否則會使肌膚長惡瘡;有黃褐色斑點的紅斑鰭飛魚,孕婦
絕對禁止食用,否則會生出長痱子的小孩;至於數量最多、也是鬼頭刀魚
喜歡吃的紫斑鰭飛魚則較無禁忌。在十月舉行「飛魚終食祭」後,
所有的飛魚乾需全部丟棄,否則會帶來厄運;無怪乎飛魚及拼板舟可以
並稱為達悟文化的兩大主軸意象。
但是,隨著台灣本島所謂的現代文明大肆入侵蘭嶼,捕撈飛魚的漁具
幾乎已由動力小艇取代了傳統拼板舟,然而傳統的祭典與禁忌依然
牢靠地深刻在達悟生活文化中。
我曾經建議過達悟友人,至宜蘭學習在海上鋪草蓆取飛魚卵的技術
來增加收入,達悟友人卻告訴我:「飛魚是上天賜予的,祖先只教我們
吃魚肉,如果連魚卵都趕盡殺絕,那明年就捕不到飛魚了。」現在
或許有些外來漢人在蘭嶼取魚卵,但達悟人卻鮮少專為飛魚卵來捉飛魚。
捕捉飛魚不是蘭嶼達悟人的專利,東海岸阿美族人的蔗燻飛魚乾
早有歷史,宜蘭漁民取飛魚卵也替地方賺進不少外匯。對於非達悟族的
漁民或遊客而言,飛魚只不過是漁業經濟及觀光消費體系裡一小部份,
不捉飛魚、不辦飛魚季,日子一樣可以照過,然而捕不到飛魚的
蘭嶼達悟人,卻是面臨文化斷根的危機。
阿扁總統在一九九九年曾以候選人的身分,在蘭嶼與原住民族
簽署了「新夥伴關係協定」,他說他深刻體認到,原住民族與台灣
這塊土地的發展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唯有建立原住民族與政府的
新夥伴關係,恢復原住民族自主的尊嚴,誠意地推動政府與原住民族對等的
合作,以及高度尊重原住民族自治的意願,才能改正過去歷史的錯誤。
阿扁當選總統後,也陸續制定相關政策法令著手落實「新夥伴關係協定」的
各項內容;九十一年十月十九日,更透過原住民各族傳統的締約儀式,
總統代表政府與原住民族完成「新夥伴關係協定」的簽署。然而台灣
原住民中最具海洋氣息的達悟族所驕傲的飛魚文化卻在「地方產業文化
觀光化」的浪潮中頓失所倚,達悟人只能無奈地望著外地大型漁船
肆無忌憚在家園傳統領域中捕撈心目中的「聖魚」。
呼籲政府與本島主流社會,是否能以文化的觀點、行政的措施來嚴肅
看待處理這個最近在蘭嶼島上議論紛紛的議題?只要主管機關農委會與
台東縣政府基於公共利益之必要,依據漁業法第九條及第五十四條
第三及四款之規定公告限制「每年三月至六月蘭嶼島六海里範圍
禁止十噸以上漁船捕魚」,這是無法擁有近海大型漁船的達悟人
向政府與本島主流社會所作卑微的請求,更是「新夥伴關係協定」的
具體落實。
(作者為台東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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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沒有再去了 但還是常常會來這個版看看
想轉這篇文章過來 不知道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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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點飛魚給達悟人!
自由時報 自由廣場 中華民國94年4月22日星期五
■賴坤成
隨著初春時序來臨,東、南海岸又開始掀起一股「飛魚」風,
除了蘭嶼進入傳統的捕飛魚季節外,東管處與恆春漁會也不約而同
競相舉辦「東海岸飛魚季」、「恆春飛魚季」,搶搭這股所謂
「地方產業文化觀光化」的熱潮,紛紛結合飯店旅遊業者擴大
舉辦推出「飛魚大餐」,以往上不了檯面的飛魚,一下子鹹魚翻生,
成為五星級飯店的座上佳餚,價格也一路攀高,從四、五年前一百元
可以買到十來尾到今年只剩兩三尾,還得找關係搶購,真不可同日而語。
為了供應市場日益增加的需求,近日來蘭嶼外海不時有來自成功、
富崗、恆春後壁湖等動輒三、五十噸的大型拖網漁船,不分日夜
大肆捕撈飛魚,甚至騎著水上摩托車來回趕魚。駕著小舢舨,甚至
傳統拼板舟的達悟人,只能眼睜睜地看著飛魚被「一網打盡」,送進
五星級飯店的饕客腹裡,眼紅的不是漁獲的多寡,而是對傳統文化的
逐漸流失與自然生態的失衡。
飛魚是一種大洋高溫表層的洄游魚類,每年三月開始至六月間從菲律賓
北部、巴士海峽隨著黑潮順流北游,然後在宜蘭外海產卵,在東海岸
常見的有黑鰭飛魚、白鰭飛魚、紅斑鰭飛魚、紫斑鰭飛魚等約十餘種。
對於達悟人而言,長著翅膀、更可以躍離水面一公尺、凌波飛越兩三百
公尺的飛魚,不只是大自然恩賜的食物,更是孕育出豐富的海洋文化
不可或缺的因素。諸多的神話傳說與禁忌,從二月到十月間一連串的祭典,
甚至於季節的畫分,都與飛魚密不可分。
例如達悟人以捕捉飛魚汛期為軸線,將一年分為飛魚將要有的時候
(十一月至二月)為冬季,捕飛魚期間(三至六月)為春季,飛魚期
結束後(七月至十月的颱風季節)為夏季. 白鰭飛魚是最先抵達蘭嶼的
北部、巴士海峽隨著黑潮順流北游,然後在宜蘭外海產卵,在東海岸
常見的有黑鰭飛魚、白鰭飛魚、紅斑鰭飛魚、紫斑鰭飛魚等約十餘種。
對於達悟人而言,長著翅膀、更可以躍離水面一公尺、凌波飛越兩三百
公尺的飛魚,不只是大自然恩賜的食物,更是孕育出豐富的海洋文化
不可或缺的因素。諸多的神話傳說與禁忌,從二月到十月間一連串的祭典,
甚至於季節的畫分,都與飛魚密不可分。
例如達悟人以捕捉飛魚汛期為軸線,將一年分為飛魚將要有的時候
(十一月至二月)為冬季,捕飛魚期間(三至六月)為春季,飛魚期
結束後(七月至十月的颱風季節)為夏季. 白鰭飛魚是最先抵達蘭嶼的
魚種,絕對不可以在白天捕撈;黑鰭飛魚是最珍貴的,只能日曬不可以
用火烤,否則會使肌膚長惡瘡;有黃褐色斑點的紅斑鰭飛魚,孕婦
絕對禁止食用,否則會生出長痱子的小孩;至於數量最多、也是鬼頭刀魚
喜歡吃的紫斑鰭飛魚則較無禁忌。在十月舉行「飛魚終食祭」後,
所有的飛魚乾需全部丟棄,否則會帶來厄運;無怪乎飛魚及拼板舟可以
並稱為達悟文化的兩大主軸意象。
但是,隨著台灣本島所謂的現代文明大肆入侵蘭嶼,捕撈飛魚的漁具
幾乎已由動力小艇取代了傳統拼板舟,然而傳統的祭典與禁忌依然
牢靠地深刻在達悟生活文化中。
我曾經建議過達悟友人,至宜蘭學習在海上鋪草蓆取飛魚卵的技術
來增加收入,達悟友人卻告訴我:「飛魚是上天賜予的,祖先只教我們
吃魚肉,如果連魚卵都趕盡殺絕,那明年就捕不到飛魚了。」現在
或許有些外來漢人在蘭嶼取魚卵,但達悟人卻鮮少專為飛魚卵來捉飛魚。
捕捉飛魚不是蘭嶼達悟人的專利,東海岸阿美族人的蔗燻飛魚乾
早有歷史,宜蘭漁民取飛魚卵也替地方賺進不少外匯。對於非達悟族的
漁民或遊客而言,飛魚只不過是漁業經濟及觀光消費體系裡一小部份,
不捉飛魚、不辦飛魚季,日子一樣可以照過,然而捕不到飛魚的
蘭嶼達悟人,卻是面臨文化斷根的危機。
阿扁總統在一九九九年曾以候選人的身分,在蘭嶼與原住民族
簽署了「新夥伴關係協定」,他說他深刻體認到,原住民族與台灣
這塊土地的發展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唯有建立原住民族與政府的
新夥伴關係,恢復原住民族自主的尊嚴,誠意地推動政府與原住民族對等的
合作,以及高度尊重原住民族自治的意願,才能改正過去歷史的錯誤。
阿扁當選總統後,也陸續制定相關政策法令著手落實「新夥伴關係協定」的
各項內容;九十一年十月十九日,更透過原住民各族傳統的締約儀式,
總統代表政府與原住民族完成「新夥伴關係協定」的簽署。然而台灣
原住民中最具海洋氣息的達悟族所驕傲的飛魚文化卻在「地方產業文化
觀光化」的浪潮中頓失所倚,達悟人只能無奈地望著外地大型漁船
肆無忌憚在家園傳統領域中捕撈心目中的「聖魚」。
呼籲政府與本島主流社會,是否能以文化的觀點、行政的措施來嚴肅
看待處理這個最近在蘭嶼島上議論紛紛的議題?只要主管機關農委會與
台東縣政府基於公共利益之必要,依據漁業法第九條及第五十四條
第三及四款之規定公告限制「每年三月至六月蘭嶼島六海里範圍
禁止十噸以上漁船捕魚」,這是無法擁有近海大型漁船的達悟人
向政府與本島主流社會所作卑微的請求,更是「新夥伴關係協定」的
具體落實。
(作者為台東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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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ry
at 2005-05-01T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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