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弟又來麻煩大家問問題了。
問題一
最近最高法院通過了川普綠卡新規:
網址: https://mp.weixin.qq.com/s/XNXYBAbg3e3Sp-OlvIVWtg
根據新規,家庭收入必須超過美國最貧窮州的250%,不然會被拒
舉例來說,夫妻倆收入必須超過4萬美
四口家庭需要超過6.4萬美,
遺憾的是,或是說難堪的是,我在加州當博後,我的薪水只有6萬美
但我卻有兩個小孩,表示我沒有超過最低限度6萬4。
請問,這樣表示我連I485都不用丟,因為鐵定不會過是這樣嗎?
問題二
這個問題我之前有問過,但是想要再確認跟獲得更多信息。
根據VC的I485 DIY申請包,最新的移民規定是,剛拿到簽證或是更新後的
90天內,建議不要丟出I485,不然可能會被以此為由綠卡申請被拒。
相關新聞: https://citizenpath.com/90-day-rule-adjusting-status/
我即將再4月更新我的J1簽證,簽約一年,一年一年簽這樣。
也預估再3月左右通過我的I140,請問我有沒有需要聽從這樣的建議。
因為如果多等3個月,7月再丟,很怕在下個年度續約前拿不到EAD卡。
聽說最近都越來越久6~10個月都有。
想請問專業意見。
如果有建議的,請熱心提出建議。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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