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第一次正式報美國的稅,有一些疑惑
我是2019年4月拿到綠卡
2019年1月~7月在台灣工作
2019年8月~12月在美國工作
2019年6月結婚,
配偶一直待在台灣,無美國綠卡公民身分,有台灣公職收入
目前名下都各有存款跟房產
不知道今年(2020)的報稅要如何著手
大概幾個問題:
1. 我的情況是應該先申請美國報稅延後,
得到台灣的報稅結果後,才開始報美國的稅,用台灣已報的稅來折抵美國稅?
2. 我的情況是夫妻分開報,還是合報划算?
基本上我在台灣工作期間收入大於配偶在台灣整年收入
我在美國工作期間的收入也大於配偶在台灣整年收入
我配偶沒有美國身分,也需要報他的收入嗎?
3. 似乎我有綠卡身分,所以得申報全球的資產跟存款等
那我配偶的資產跟存款也得申報嗎?
4. 情況有複雜到有需要找專業的會計師之類的諮詢嗎?
感謝前輩解惑
--
第一次正式報美國的稅,有一些疑惑
我是2019年4月拿到綠卡
2019年1月~7月在台灣工作
2019年8月~12月在美國工作
2019年6月結婚,
配偶一直待在台灣,無美國綠卡公民身分,有台灣公職收入
目前名下都各有存款跟房產
不知道今年(2020)的報稅要如何著手
大概幾個問題:
1. 我的情況是應該先申請美國報稅延後,
得到台灣的報稅結果後,才開始報美國的稅,用台灣已報的稅來折抵美國稅?
2. 我的情況是夫妻分開報,還是合報划算?
基本上我在台灣工作期間收入大於配偶在台灣整年收入
我在美國工作期間的收入也大於配偶在台灣整年收入
我配偶沒有美國身分,也需要報他的收入嗎?
3. 似乎我有綠卡身分,所以得申報全球的資產跟存款等
那我配偶的資產跟存款也得申報嗎?
4. 情況有複雜到有需要找專業的會計師之類的諮詢嗎?
感謝前輩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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