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先公證結婚,再去加拿大公證? - 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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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我另一半同時是台灣公民也是加拿大公民,我們打算先在台灣法院公證結婚
並完成結婚登記。兩個月後再到加拿大多倫多公證登記(還是只需要登記?)

該準備哪些文件呢?程序又是怎麼走呢?主要是考量到將來小孩的加拿大公民資格,
另外,我如果將來要拿加拿大的公民,又有哪些需要注意呢?

我有先爬過板上的文章,不過好像都是直接到加拿大公證登記,而不是像我們在台灣
完成公證結婚並登記後再過去。

Thanks in adv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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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ucy avatarLucy2014-01-20
台灣法院公証加拿大就不能再結囉,直接拿翻譯認證的證書即可
只是我不清楚對申請移民是否會有影響
Ingrid avatarIngrid2014-01-25
台灣結婚後加拿大就不用做任何事,否則是重婚;加國無戶籍制
所以結婚也不需要再登記;外國的有效婚姻直接就在加國有效
Hedy avatarHedy2014-01-26
請問那marriage certificate這東西又是做什麼用的呢?
Susan avatarSusan2014-01-28
證明你已婚;你可拿台灣證書或戶籍滕本英文版,一樣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