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現主權,拿弱勢移民開刀?—反對外交部拆散國際家庭 - 菲律賓
By Gary
at 2011-08-20T02:56
at 2011-08-20T02:56
Table of Contents
http://ppt.cc/yH-P
【歡迎大家一起來聲援移民家庭】
台灣有不少跨國婚姻家庭,因為外交部在其外籍配偶的簽證上註記「不得改辦居留」,
使得他們只能取得「停留簽證」,每六個月,甚至一、兩個月就必須出境,
即使他們在台灣有合法的婚姻與家庭生活,甚至必須撫養子女、父母,
但他們沒有權利「停留轉居留」、不能合法工作。部份外配家庭因為無力負擔,
只好選擇逾期停留,淪為黑戶。
外交部在某些外籍配偶簽證上註記「不能延期」或是「不得轉居留」,
罔顧其家庭團聚權利,使得這些家庭定期面臨骨肉分散、家庭被拆散的處境。
這些家庭已經是社會弱勢,經由外交部這樣註記、歧視,
除了要負擔往返台灣與原生國的來回機票、申請重新入境的簽證費用等經濟壓力之外,
多次離境已經嚴重侵害他們家庭團聚的權利,導致家庭與親子關係維繫困難。
??
飽受外交部歧視與欺負的國際家庭終於忍不住,站出來要求外交部要搞活路外交,
先尊重在台外籍配偶的權益,不要恣意刁難,影響他們居留與家庭團聚的權利!
時間:8月22日(週一)上午10:00
地點:外交部(台北市凱達格蘭大道2號)
主辦單位: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南洋台灣姊妹會、屏東縣好好婦女權益發展協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婦女新知基金會、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
菲律賓歸僑關懷連線
新聞聯絡人:南洋台灣姊妹會北部辦公室主任 吳佳臻 0916969020
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發言人 龔尤倩098736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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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大家一起來聲援移民家庭】
台灣有不少跨國婚姻家庭,因為外交部在其外籍配偶的簽證上註記「不得改辦居留」,
使得他們只能取得「停留簽證」,每六個月,甚至一、兩個月就必須出境,
即使他們在台灣有合法的婚姻與家庭生活,甚至必須撫養子女、父母,
但他們沒有權利「停留轉居留」、不能合法工作。部份外配家庭因為無力負擔,
只好選擇逾期停留,淪為黑戶。
外交部在某些外籍配偶簽證上註記「不能延期」或是「不得轉居留」,
罔顧其家庭團聚權利,使得這些家庭定期面臨骨肉分散、家庭被拆散的處境。
這些家庭已經是社會弱勢,經由外交部這樣註記、歧視,
除了要負擔往返台灣與原生國的來回機票、申請重新入境的簽證費用等經濟壓力之外,
多次離境已經嚴重侵害他們家庭團聚的權利,導致家庭與親子關係維繫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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飽受外交部歧視與欺負的國際家庭終於忍不住,站出來要求外交部要搞活路外交,
先尊重在台外籍配偶的權益,不要恣意刁難,影響他們居留與家庭團聚的權利!
時間:8月22日(週一)上午10:00
地點:外交部(台北市凱達格蘭大道2號)
主辦單位: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南洋台灣姊妹會、屏東縣好好婦女權益發展協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婦女新知基金會、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
菲律賓歸僑關懷連線
新聞聯絡人:南洋台灣姊妹會北部辦公室主任 吳佳臻 0916969020
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發言人 龔尤倩098736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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