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外國人演出「抱怨」 星部長重申政策 - 新加坡

By Blanche
at 2008-02-15T22:56
at 2008-02-15T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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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IA 看板]
作者: WorldGames09 (2009世界運動會) 看板: IA
標題: [新聞] 拒外國人演出「抱怨」 星部長重申政策
時間: Fri Feb 15 22:56:14 2008
標題: 拒外國人演出「抱怨」 星部長重申政策
新聞來源: http://www.cna.com.tw/ (需有正確連結)
(中央社記者康世人新加坡十五日專電)
新加坡政府日前禁止兩位芬蘭藝術家參與他們在全球發起的「抱怨
合唱團」在新加坡公開演出。新加坡新聞、通訊與藝術部長李文獻
今天在國會答詢時對此重申新加坡政府不允許外國人參與新加坡國
內事務的原則。他強調,只有新加坡人才能對國內的事務與政治表
達意見。
新加坡國會議員今天在國會提出質詢表示,「抱怨合唱團」依法提
出申請,而且該團演唱歌曲的歌詞獲得新加坡媒體發展管理局審查
通過,但官方卻禁止在全球發起「抱怨合唱團」活動的兩名芬蘭藝
術家及馬來西亞籍指揮參與演出,導致合唱團無法在先前申請的時
間與方式公演。
李文獻答覆時重申,新加坡政府的立場是,只有新加坡人才可以參
與國內的政治。
李文獻說,根據新加坡的法律與政策,有關表達或反映有關新加坡
的社會價值觀,和在這類問題上的公共討論,必須把權利保留給新
加坡人;至於外國人,即使他們是永久居民,也都不能插手。
李文獻宣稱,新加坡政府了解「抱怨合唱團」的演出是一項藝術盛
事,但它仍牽涉到對新加坡國內局勢表達意見,因此政府決定批准
這項活動,但條件是只有新加坡人能夠參與演出。
對於主辦單位依法提出申請,李文獻表示,媒體發展管理局是在一
月十七日收到主辦單位有關「抱怨合唱團」在一月二十六、二十七
日公演的演出准證申請資料,但根據媒體發展局在網站上公告的規
定,申請演出准證必須在活動舉辦的六週前提出申請。
李文獻表示,雖然主辦單位提出的申請不符合規定,媒體發展管理
局仍予以受理,並嘗試加快審核,但體認到主辦單位未能及早提供
歌詞讓當局審查,當局只有一個多星期的時間來審視這些申請文件
,但卻仍在表演日之前批准申請。
議員繼續質疑,為何藝術演出要接受長達六週的審查?和需要提供
歌詞供當局審查?
議員也指出,新加坡也曾就其他國家的國內事務表達意見,尤其是
緬甸。因此,議員認為新加坡當局對自己和他國採取「雙重標準」
。
李文獻則辯稱,這次的情況不同,因為對緬甸發生的事情做出反映
,符合國際的情緒與態度。
「抱怨合唱團」是由芬蘭藝術家卡萊農發起,他蒐集人民的抱怨編
寫成歌詞和歌曲,並邀請有意願的人一起合唱,受到許多國家人民
廣大的歡迎。因此該團展開全球巡迴演出,蒐集當地人的抱怨,並
編寫成歌曲和歌詞,然後訓練自願參與演出的當地人士,組織成「
抱怨合唱團」進行公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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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orldGames09 (2009世界運動會) 看板: IA
標題: [新聞] 拒外國人演出「抱怨」 星部長重申政策
時間: Fri Feb 15 22:56:14 2008
標題: 拒外國人演出「抱怨」 星部長重申政策
新聞來源: http://www.cna.com.tw/ (需有正確連結)
(中央社記者康世人新加坡十五日專電)
新加坡政府日前禁止兩位芬蘭藝術家參與他們在全球發起的「抱怨
合唱團」在新加坡公開演出。新加坡新聞、通訊與藝術部長李文獻
今天在國會答詢時對此重申新加坡政府不允許外國人參與新加坡國
內事務的原則。他強調,只有新加坡人才能對國內的事務與政治表
達意見。
新加坡國會議員今天在國會提出質詢表示,「抱怨合唱團」依法提
出申請,而且該團演唱歌曲的歌詞獲得新加坡媒體發展管理局審查
通過,但官方卻禁止在全球發起「抱怨合唱團」活動的兩名芬蘭藝
術家及馬來西亞籍指揮參與演出,導致合唱團無法在先前申請的時
間與方式公演。
李文獻答覆時重申,新加坡政府的立場是,只有新加坡人才可以參
與國內的政治。
李文獻說,根據新加坡的法律與政策,有關表達或反映有關新加坡
的社會價值觀,和在這類問題上的公共討論,必須把權利保留給新
加坡人;至於外國人,即使他們是永久居民,也都不能插手。
李文獻宣稱,新加坡政府了解「抱怨合唱團」的演出是一項藝術盛
事,但它仍牽涉到對新加坡國內局勢表達意見,因此政府決定批准
這項活動,但條件是只有新加坡人能夠參與演出。
對於主辦單位依法提出申請,李文獻表示,媒體發展管理局是在一
月十七日收到主辦單位有關「抱怨合唱團」在一月二十六、二十七
日公演的演出准證申請資料,但根據媒體發展局在網站上公告的規
定,申請演出准證必須在活動舉辦的六週前提出申請。
李文獻表示,雖然主辦單位提出的申請不符合規定,媒體發展管理
局仍予以受理,並嘗試加快審核,但體認到主辦單位未能及早提供
歌詞讓當局審查,當局只有一個多星期的時間來審視這些申請文件
,但卻仍在表演日之前批准申請。
議員繼續質疑,為何藝術演出要接受長達六週的審查?和需要提供
歌詞供當局審查?
議員也指出,新加坡也曾就其他國家的國內事務表達意見,尤其是
緬甸。因此,議員認為新加坡當局對自己和他國採取「雙重標準」
。
李文獻則辯稱,這次的情況不同,因為對緬甸發生的事情做出反映
,符合國際的情緒與態度。
「抱怨合唱團」是由芬蘭藝術家卡萊農發起,他蒐集人民的抱怨編
寫成歌詞和歌曲,並邀請有意願的人一起合唱,受到許多國家人民
廣大的歡迎。因此該團展開全球巡迴演出,蒐集當地人的抱怨,並
編寫成歌曲和歌詞,然後訓練自願參與演出的當地人士,組織成「
抱怨合唱團」進行公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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