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度援引煽動法令查黃明志 一旦罪成監禁3年 - 馬來西亞
By Joseph
at 2010-09-16T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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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度援引煽動法令查黃明志 警方恫言一旦罪成可監禁3年
網路創作歌手黃明志的最新音樂短片《呐!》(Nah!)掀波,警方今日證實將會以煽動
法令調查黃明志。這也是警方在2年前調查黃明志改編國歌事件後,第二度援引煽動法令
調查這名爭議性歌手。
柔佛州總警長莫達(Mohd Mokhtar Mohd Shariff)今日證實,警方已接獲4宗針對黃明志
(左圖)的投報,並將援引煽動法令調查後者的音樂短片《呐!》。
有關短片被指侮辱發表種族性言論的兩名中學校長。巫統女巫青團日前以歌曲出現不雅手
勢與字眼為由,促請政府嚴懲黃明志。
一旦煽動罪名成立,黃明志將可面對最高3年的牢獄之災。
全國總共接獲4宗投報
根據《馬新社》報導,莫達證實,警方上星期六在古來再也警局接獲首宗投報後,昨日再
分別在柔佛再也、巴西古當和馬西警局,接獲3宗投報。
“我們將援引《1948年煽動法令》第4(1)項條文調查,罪成者將面對最多5000令吉罰款
,或監禁最多3年,或兩者兼施的懲罰。”
莫達也提醒公眾不要政治化這項風波,並交由警方全權調查處理。
調查不因短片撤除喊停
與此同時,全國刑事調查總監巴克裏(右圖,Bakri Zinin)也表示,警方已正式援引煽
動法令,調查黃明志這首創作歌曲是否涉及煽動種族情緒。
根據《法新社》報導,巴克裏表示,警方將傳召黃明志錄供,以調查整件事的經過。
儘管黃明志已於昨日移除短片,但巴克裏今日強調,警方的調查勢在必行。
“我們不管他是否移除了該短片,因為傷害已經造成,我們會繼續調查。”
女巫青促政府嚴厲查辦
巫統女青年團團長兼衛生部副部長羅斯娜日前指責黃明志挑動種族情緒,並促請政府向黃
明志採取嚴厲行動。
黃明志在這首3分鐘的短片中,因被指侮辱古來國中女校長茜蒂英莎(Siti Inshah
Mansor)和吉打武起士南卯中學校長溫古阿斯南而掀起軒然大波。
兩名校長都是因為在學校的公開活動上,指學校不需要華人學生,華裔生可以回中國,被
媒體廣泛報導。
其中,茜蒂英莎除了叫華裔生回中國和寬柔獨中外,更形容印裔生戴在手上的宗教繩,象
狗鏈一樣,引起華印裔學生與家長強烈不滿。
儘管女校長已在週一的周會道歉,但不被學生接受。教育部副部長魏家祥已經聲明,教育
部將會處置該名校長。
將歌曲送給種族歧視者
黃明志在音樂短片的開頭中介紹,本身看到媒體報導兩名校長失言的事件,感到“心情很
熱”,並揚言要將這首饒舌歌送給所有帶著種族歧視的人士。
《呐!》一曲穿插著不少粗俗的英語和馬來語詞句組成,畫面配上黃明志慣用的另類與搞
怪表情。
納吉上週六警告不輕饒
首相納吉已於上週六警告,政府不會輕易放過涉及種族課題人士,並會在掌握足夠證據後
,交由法庭裁決判刑。
他聲言,政府會將黃明志的這起短片風波,交由警方和有關當局徹查。
“假如總檢察署擁有足夠證據,就可以提控他上庭。”
在首相開腔斥責和各界聲討黃明志製造種族緊張後,黃明志已於星期天移除該短片。但據
記者觀察,依然可在Youtube上發現其他人轉載的短片。
在黃明志的個人部落格《我的名字叫明志》,黃明志也為該短片加密,意味只有朋友才
能獲得黃明志允許開啟短片。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41513
感想:
我好奇的是,黃明志罵的是這兩位校長 http://tinyurl.com/2cgu8ga
為何這兩位國中校長沒有被援引煽動法令?
畢竟他們也是在公開場合向群眾發表種族言論,而且說辭明確,毫不含糊...
我看報紙是寫他被調職到另一間學校繼續當校長,就這樣而已。
至於教育局的回應是「校長是叫學生應去中國看看,不是叫他們回中國,其他3名副校
長也一致認為,是學生誤解校長談話。」
我覺得以上託辭是狗屁!
因為校長的說辭原文,一看就不是那回事。
("Penumpang??""CinaBalik Cina!? " " Kami sudah merima awak, jadi , awak
jagan buatapa apa lagi " " Sebagai contoh, saya ada sebuah kereta SAGA,
kalaukamu naik, kereta itu adalah hak milik ...siapa? masihlah…………
kepunyaan sayalagi kan!? ")
首相說,“假如總檢察署擁有足夠證據,就可以提控他上庭。”(指黃明志)
但顯然,國中校長並沒有被總檢察署撤查,而控上法庭。
黃明志的做法,有些略不認同,他的話是對的,但表現手法過於激烈。
但既然要罰,我想,應該一起罰吧.......
--
網路創作歌手黃明志的最新音樂短片《呐!》(Nah!)掀波,警方今日證實將會以煽動
法令調查黃明志。這也是警方在2年前調查黃明志改編國歌事件後,第二度援引煽動法令
調查這名爭議性歌手。
柔佛州總警長莫達(Mohd Mokhtar Mohd Shariff)今日證實,警方已接獲4宗針對黃明志
(左圖)的投報,並將援引煽動法令調查後者的音樂短片《呐!》。
有關短片被指侮辱發表種族性言論的兩名中學校長。巫統女巫青團日前以歌曲出現不雅手
勢與字眼為由,促請政府嚴懲黃明志。
一旦煽動罪名成立,黃明志將可面對最高3年的牢獄之災。
全國總共接獲4宗投報
根據《馬新社》報導,莫達證實,警方上星期六在古來再也警局接獲首宗投報後,昨日再
分別在柔佛再也、巴西古當和馬西警局,接獲3宗投報。
“我們將援引《1948年煽動法令》第4(1)項條文調查,罪成者將面對最多5000令吉罰款
,或監禁最多3年,或兩者兼施的懲罰。”
莫達也提醒公眾不要政治化這項風波,並交由警方全權調查處理。
調查不因短片撤除喊停
與此同時,全國刑事調查總監巴克裏(右圖,Bakri Zinin)也表示,警方已正式援引煽
動法令,調查黃明志這首創作歌曲是否涉及煽動種族情緒。
根據《法新社》報導,巴克裏表示,警方將傳召黃明志錄供,以調查整件事的經過。
儘管黃明志已於昨日移除短片,但巴克裏今日強調,警方的調查勢在必行。
“我們不管他是否移除了該短片,因為傷害已經造成,我們會繼續調查。”
女巫青促政府嚴厲查辦
巫統女青年團團長兼衛生部副部長羅斯娜日前指責黃明志挑動種族情緒,並促請政府向黃
明志採取嚴厲行動。
黃明志在這首3分鐘的短片中,因被指侮辱古來國中女校長茜蒂英莎(Siti Inshah
Mansor)和吉打武起士南卯中學校長溫古阿斯南而掀起軒然大波。
兩名校長都是因為在學校的公開活動上,指學校不需要華人學生,華裔生可以回中國,被
媒體廣泛報導。
其中,茜蒂英莎除了叫華裔生回中國和寬柔獨中外,更形容印裔生戴在手上的宗教繩,象
狗鏈一樣,引起華印裔學生與家長強烈不滿。
儘管女校長已在週一的周會道歉,但不被學生接受。教育部副部長魏家祥已經聲明,教育
部將會處置該名校長。
將歌曲送給種族歧視者
黃明志在音樂短片的開頭中介紹,本身看到媒體報導兩名校長失言的事件,感到“心情很
熱”,並揚言要將這首饒舌歌送給所有帶著種族歧視的人士。
《呐!》一曲穿插著不少粗俗的英語和馬來語詞句組成,畫面配上黃明志慣用的另類與搞
怪表情。
納吉上週六警告不輕饒
首相納吉已於上週六警告,政府不會輕易放過涉及種族課題人士,並會在掌握足夠證據後
,交由法庭裁決判刑。
他聲言,政府會將黃明志的這起短片風波,交由警方和有關當局徹查。
“假如總檢察署擁有足夠證據,就可以提控他上庭。”
在首相開腔斥責和各界聲討黃明志製造種族緊張後,黃明志已於星期天移除該短片。但據
記者觀察,依然可在Youtube上發現其他人轉載的短片。
在黃明志的個人部落格《我的名字叫明志》,黃明志也為該短片加密,意味只有朋友才
能獲得黃明志允許開啟短片。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41513
感想:
我好奇的是,黃明志罵的是這兩位校長 http://tinyurl.com/2cgu8ga
為何這兩位國中校長沒有被援引煽動法令?
畢竟他們也是在公開場合向群眾發表種族言論,而且說辭明確,毫不含糊...
我看報紙是寫他被調職到另一間學校繼續當校長,就這樣而已。
至於教育局的回應是「校長是叫學生應去中國看看,不是叫他們回中國,其他3名副校
長也一致認為,是學生誤解校長談話。」
我覺得以上託辭是狗屁!
因為校長的說辭原文,一看就不是那回事。
("Penumpang??""CinaBalik Cina!? " " Kami sudah merima awak, jadi , awak
jagan buatapa apa lagi " " Sebagai contoh, saya ada sebuah kereta SAGA,
kalaukamu naik, kereta itu adalah hak milik ...siapa? masihlah…………
kepunyaan sayalagi kan!? ")
首相說,“假如總檢察署擁有足夠證據,就可以提控他上庭。”(指黃明志)
但顯然,國中校長並沒有被總檢察署撤查,而控上法庭。
黃明志的做法,有些略不認同,他的話是對的,但表現手法過於激烈。
但既然要罰,我想,應該一起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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