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年H1 申請綠卡 等待perm的問題 - 移民

By Yedda
at 2013-10-18T04:47
at 2013-10-18T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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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uwie ()》之銘言:
: 各位大大好:
: 我的朋友(是台灣人)在芝加哥地區工作,現在是H1第六年,今年(2013)12月底就到期了
: 他的公司同意幫他辦綠卡,所以今年(2013)5月的時候有去找律師,開始一些申請程序
: 。
過期前7個月才開始動作? 太遲了
: 以下是他目前告訴我的進度:
: 1. 他有碩士學位,是用EB2。
: 2. 登廣告、招聘,已完成。
: 3. 最近好像才剛拿到州政府勞工局下來的的Labor Certification,這幾天將這些資料
: 出,file for perm。
已經5個月了,PERM還沒送出去? 加油
: 以目前美國勞工部審核perm的速度來說,要趕在12月底前批下來好像有點難。
不太容易,而且過去半個月的政府shutdown,PERM停擺了一陣子,會有積件
PERM通過可以馬上file 140+485,至少可以合法居留,但在拿到EAD之前不能工作
所以會有將近三個月的停工期
: 所以如果在perm pending的期間,在又沒有H1的情況下,他還能合法待在美國工作嗎?
不行
: 或是不能工作,但可以待在美國等待perm的審核結果嗎?那這段期間他算是什麼身分呢
: ?
不行
: 還是他能再辦H1第7年的延長呢?
除非已送出I-485,否則就要延H1才能有合法身份留在美國
但他不符合延H1的資格,如下述
: 但我有聽說過一種說法是,【如果perm pending超過一年都還沒有結果,才能辦H1第7年
: 的延長。】不知道這個說法對不對。
http://thevisabulletin.com/2008/01/7th-year-h-1b-extensions-under-ac21-104c-and-
106a-statutes-and-uscis-guidance/
這個網站有整理H1第7年延期的條件的法規及移民局的方針。
基本上這是AC-21的法條,有兩個方案:
1. PERM pending了365天以上的人,可以延長H1
(你的朋友在過期前六七十天的時候才要file PERM,所以他慢了300天)
他應該要在去年的12月送出PERM,以他的前置作業的速度,去年7月就要開始找律師辦事)
2. I-140已通過,但正在排期的人,可以延長H1
台灣人EB2不用排期,所以和此條款無關。
: 我有上網做一些搜尋,大家都說perm pending期間應該是不能工作的,但他問了他的律師
: 好幾次,他的律師都很確定的跟他說可以繼續工作,時間上絕對來得及,不會有gap。
有可能是他的律師什麼都不懂,所以胡說八道。
也可能是他的律師幫他考慮了245k條款,允許非法居留/工作180天以內的人取得EB綠卡
但這是相當冒險的做法。
http://www.murthy.com/2011/10/07/green-card-possible-after-status-violation-245k
-benefit/
從今年年底開始,他如果繼續留著等PERM,就開始非法居留,如果繼續工作,就非法工作
但如果「一切順利」的話,這都「沒關係」(但不改變他已經違法的事實)
要怎麼樣才算「符合245k」的資格呢?
他最後一次合法入境美國後(AP不算),非法居留、非法工作的日期,不能超過180天
而非法居留的總日數,是計算到送出I-485為止。
換句話說,他必須在六月底之前(H1過期180天)送出I-485
看起來是「有機會」,但是如果遇到PERM的audit,就沒救了,(audit機率四成?)
而且一旦錯過245k的條件時,身份早已黑掉半年,無法漂白,除非再和美國公民結婚。
另一個要注意的是,非法工作的總日數,是送出I-485之前、之後都要累計的。
所以如果明年三四月時送出I-485,那麼非法居留日數是停在三個多月
但是非法工作的日數會繼續增加 (如果繼續工作的話),所以只能工作到六月底
否則就會超過180天
由於245k的申請者依然違反了移民法,所以拿到綠卡前如果不幸遇到移民警察,
有可能被逮捕、遞解出境。
總之,245k是相當複雜的,的確可以照著這位律師簡單回答的「可繼續工作、沒問題」
但這是在未來一切都很完美的情形下。而且這樣做已經違反了移民法,
只是利用一個特例來讓違法的人辦綠卡。但並沒有改變已經違法的事實。
以後萬一遇到要回答AIT簽證或相關問題時: 有沒有違反過移民法,就必須答: 有
當然如果順利取得綠卡的話,以後不會需要和AIT打交道。但如果不順利的話...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各位大大好:
: 我的朋友(是台灣人)在芝加哥地區工作,現在是H1第六年,今年(2013)12月底就到期了
: 他的公司同意幫他辦綠卡,所以今年(2013)5月的時候有去找律師,開始一些申請程序
: 。
過期前7個月才開始動作? 太遲了
: 以下是他目前告訴我的進度:
: 1. 他有碩士學位,是用EB2。
: 2. 登廣告、招聘,已完成。
: 3. 最近好像才剛拿到州政府勞工局下來的的Labor Certification,這幾天將這些資料
: 出,file for perm。
已經5個月了,PERM還沒送出去? 加油
: 以目前美國勞工部審核perm的速度來說,要趕在12月底前批下來好像有點難。
不太容易,而且過去半個月的政府shutdown,PERM停擺了一陣子,會有積件
PERM通過可以馬上file 140+485,至少可以合法居留,但在拿到EAD之前不能工作
所以會有將近三個月的停工期
: 所以如果在perm pending的期間,在又沒有H1的情況下,他還能合法待在美國工作嗎?
不行
: 或是不能工作,但可以待在美國等待perm的審核結果嗎?那這段期間他算是什麼身分呢
: ?
不行
: 還是他能再辦H1第7年的延長呢?
除非已送出I-485,否則就要延H1才能有合法身份留在美國
但他不符合延H1的資格,如下述
: 但我有聽說過一種說法是,【如果perm pending超過一年都還沒有結果,才能辦H1第7年
: 的延長。】不知道這個說法對不對。
http://thevisabulletin.com/2008/01/7th-year-h-1b-extensions-under-ac21-104c-and-
106a-statutes-and-uscis-guidance/
這個網站有整理H1第7年延期的條件的法規及移民局的方針。
基本上這是AC-21的法條,有兩個方案:
1. PERM pending了365天以上的人,可以延長H1
(你的朋友在過期前六七十天的時候才要file PERM,所以他慢了300天)
他應該要在去年的12月送出PERM,以他的前置作業的速度,去年7月就要開始找律師辦事)
2. I-140已通過,但正在排期的人,可以延長H1
台灣人EB2不用排期,所以和此條款無關。
: 我有上網做一些搜尋,大家都說perm pending期間應該是不能工作的,但他問了他的律師
: 好幾次,他的律師都很確定的跟他說可以繼續工作,時間上絕對來得及,不會有gap。
有可能是他的律師什麼都不懂,所以胡說八道。
也可能是他的律師幫他考慮了245k條款,允許非法居留/工作180天以內的人取得EB綠卡
但這是相當冒險的做法。
http://www.murthy.com/2011/10/07/green-card-possible-after-status-violation-245k
-benefit/
從今年年底開始,他如果繼續留著等PERM,就開始非法居留,如果繼續工作,就非法工作
但如果「一切順利」的話,這都「沒關係」(但不改變他已經違法的事實)
要怎麼樣才算「符合245k」的資格呢?
他最後一次合法入境美國後(AP不算),非法居留、非法工作的日期,不能超過180天
而非法居留的總日數,是計算到送出I-485為止。
換句話說,他必須在六月底之前(H1過期180天)送出I-485
看起來是「有機會」,但是如果遇到PERM的audit,就沒救了,(audit機率四成?)
而且一旦錯過245k的條件時,身份早已黑掉半年,無法漂白,除非再和美國公民結婚。
另一個要注意的是,非法工作的總日數,是送出I-485之前、之後都要累計的。
所以如果明年三四月時送出I-485,那麼非法居留日數是停在三個多月
但是非法工作的日數會繼續增加 (如果繼續工作的話),所以只能工作到六月底
否則就會超過180天
由於245k的申請者依然違反了移民法,所以拿到綠卡前如果不幸遇到移民警察,
有可能被逮捕、遞解出境。
總之,245k是相當複雜的,的確可以照著這位律師簡單回答的「可繼續工作、沒問題」
但這是在未來一切都很完美的情形下。而且這樣做已經違反了移民法,
只是利用一個特例來讓違法的人辦綠卡。但並沒有改變已經違法的事實。
以後萬一遇到要回答AIT簽證或相關問題時: 有沒有違反過移民法,就必須答: 有
當然如果順利取得綠卡的話,以後不會需要和AIT打交道。但如果不順利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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